2023年国有土地出让评估服务结果公告
辽宁
-沈阳市
首次公告时间:2023-09-13 00:00:00 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3年国有土地(挂牌、协议)出让评估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 、 项目编号 :JH23-210122-00093 二 、 项目名称:2023年国有土地(挂牌、协议)出让评估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中区国有土地出让(土地挂牌出让)地价评估工作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大东区沈阳市大东区广宜街21号411室 中标(成交)金额:1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辽中区国有土地出让(土地挂牌出让)地价评估复核工作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大东区沈阳市大东区广宜街21号1312室 中标(成交)金额:2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辽中区国有土地出让(协议出让)地价评估工作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39号 中标(成交)金额:1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辽中区国有土地出让(协议出让)地价评估复核工作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10号科瑞一楼 中标(成交)金额:1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中区国有土地出让(土地挂牌出让)地价评估工作 服务类 名称:辽中区国有土地出让(土地挂牌出让)地价评估工作(C20020900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由于全区土地市场统筹管理的需要,需申请区本级国有土地出让(城镇土地挂牌出让)的地价评估工作 服务要求:中标人需按照土地储备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对待估宗地进行现场勘察,并出具评估报告。具体工作内容为: (1)现场勘察:主要为宗地形状、通平程度等自身条件和地块所在区域交通状况、基础设施条件、环境条件、产业集聚度等区域因素。 (2)数据调查:主要为宗地所在区域土地成交价格、房地产售价及租金等数据。 (3)出具评估报告:根据待估宗地现场勘查及周边数据的调查,出具评估报告并备案。 (4)承担委托方交办的其他评估事项。 服务时间: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一)服务要求 (1)投标人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2)投标人有固定为本项目服务的专业团队且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要求,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 (3)投标人须在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4)投标人须在3天内完成土地评估服务; (5)投标人须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及相关数据应该保证真实准确。 (6)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行政和商业秘密,应予保密。 (二)本项目每包组宗地数未知,采购人不做保证,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委托评估,投标人需根据市场和自身能力据实投标,风险自担。 主要依据及质量标准 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辽中区国有土地出让(土地挂牌出让)地价评估复核工作 服务类 名称:2023年国有土地(挂牌、协议)出让评估服务(C20020900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包组名称:辽中区国有土地出让(土地挂牌出让)地价评估复核工作 由于全区土地市场统筹管理的需要,需申请区本级国有土地出让(城镇土地挂牌出让)的地价评估复核工作 中标人需按照土地储备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对待估宗地进行现场勘察,并出具评估报告。具体工作内容为: (1)现场勘察:主要为宗地形状、通平程度等自身条件和地块所在区域交通状况、基础设施条件、环境条件、产业集聚度等区域因素。 (2)数据调查:主要为宗地所在区域土地成交价格、房地产售价及租金等数据。 (3)出具评估报告:根据待估宗地现场勘查及周边数据的调查,出具评估报告并备案。 (4)承担委托方交办的其他评估事项。 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 (1)投标人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2)投标人有固定为本项目服务的专业团队且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要求,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 (3)投标人须在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4)投标人须在3天内完成土地评估服务; (5)投标人须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及相关数据应该保证真实准确。 (6)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行政和商业秘密,应予保密。 (二)本项目每包组宗地数未知,采购人不做保证,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委托评估,投标人需根据市场和自身能力据实投标,风险自担。 (三)付费标准 评估费按宗地核算: 收储地价、出让地价、指标调整补交差价评估:评估费用按《辽宁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辽价发[1996] 44号)文件规定标准的20%计算(每个项目评估费按规定比例计算超过22000元按22000元计价,低于3000元按3000元计价)。 五、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沈阳市辽中区行政区域 3、付款方式及条件: 付款方式:每半年付款,对当期完成工作进行核定、结算。 付款条件:提供项目成果、估价报告,开具发票。 4、报价说明:供应商在“辽宁”上进行线上报价时,如报价为“87%”,须填写“87”。 5、质量保证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6、质量标准:合格 7、验收标准:按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 验收程序:按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 验收报告:按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 服务时间: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付费标准 评估费按宗地核算: 收储地价、出让地价、指标调整补交差价评估:评估费用按《辽宁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辽价发[1996] 44号)文件规定标准的20%计算(每个项目评估费按规定比例计算超过22000元按22000元计价,低于3000元按3000元计价)。 验收标准:按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 验收程序:按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 验收报告:按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 主要依据及质量标准 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辽中区国有土地出让(协议出让)地价评估工作 服务类 名称:2023年国有土地(挂牌、协议)出让评估服务 (C20020900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辽中区行政区域 服务要求:(1)投标人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2)投标人有固定为本项目服务的专业团队且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要求,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 (3)投标人须在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4)投标人须在3天内完成土地评估服务; (5)投标人须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及相关数据应该保证真实准确。 (6)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行政和商业秘密,应予保密。 服务时间: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土地储备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对待估宗地进行现场勘察,并出具评估报告。具体工作内容为: (1)现场勘察:主要为宗地形状、通平程度等自身条件和地块所在区域交通状况、基础设施条件、环境条件、产业集聚度等区域因素。 (2)数据调查:主要为宗地所在区域土地成交价格、房地产售价及租金等数据。 (3)出具评估报告:根据待估宗地现场勘查及周边数据的调查,出具评估报告并备案。 (4)承担委托方交办的其他评估事项。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辽中区国有土地出让(协议出让)地价评估复核工作 服务类 名称:辽中区国有土地出让(协议出让)地价评估复核工作(C20020900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响应采购人及招标文件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1)我公司承诺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2)我公司承诺有固定为本项目服务的专业团队且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要求,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我公司拟投入本项目46人,多人同时具备注册土地估价师证、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中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3)我公司承诺在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4)我公司承诺在3天内完成土地评估服务; (5)我公司承诺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及相关数据应该保证真实准确。 (6)我公司承诺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允许,我公司不得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行政和商业秘密,应予保密。 (7)我公司承诺本项目每包组宗地数未知,采购人不做保证,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委托评估,我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和自身能力据实投标,风险自担。 服务时间: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按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兴勇、林淑梅、叶杨、高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中区国有土地出让(土地挂牌出让)地价评估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各包组服务费金额为600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辽中区国有土地出让(土地挂牌出让)地价评估复核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各包组服务费金额为600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辽中区国有土地出让(协议出让)地价评估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各包组服务费金额为600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0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辽中区国有土地出让(协议出让)地价评估复核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各包组服务费金额为600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辽中分局 地址: 沈阳市辽中区东环街54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需解锁 地址: 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杨微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