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专业技术协作采购第1次变更公告
山西
-太原市
通用专业技术协作采购-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我公司拟选择通用专业技术协作服务商,涉及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服务等业务,现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一定数量的服务商,与之签订框架协议。本次采购分为十个采购包,分别为工业项目类、民用建筑类、市政工程类、环境工程类、电力工程类、建筑方案设计、精装修设计、装配式建筑深化设计、核技术应用和辐射防护,报名供应商可根据自身优势和专长,选择相应的一类或多类采购包参加竞谈,。
1、服务内容及范围
公司承揽的设计项目涉及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总图等通用专业设计,涉及主要业务范围如下:
1) 工业项目类,主要包括化工、电力、机械、冶金、电子通信及商物粮等项目涉及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总图等通用专业技术支持服务,要求服务单位能够按照甲方确定的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服务等。
2) 民用建筑类,主要包括住宅小区、公共建筑等项目涉及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总图等通用专业技术支持服务,要求服务方能够按照甲方确定的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服务等。
3) 市政工程类,主要包括涉及热力工程、燃气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等项目涉及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总图等通用专业技术支持服务,要求服务方能够按照甲方确定的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服务等。
4) 环境工程类,主要包括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等项目涉及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总图等通用专业技术支持服务,要求服务方能够按照甲方确定的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服务等。
5) 电力工程类,主要包括新能源发电、送电工程、变电工程、火力发电、风力发电等项目涉及到前期设计方案的策划、设计的支持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
6) 建筑方案设计,主要包括民用建筑建筑方案设计、向客户方案汇报,与施工图设计团队的沟通等;
7) 精装修设计,主要包括工程项目的精装修设计以及后期赴现场技术配合等;
8) 装配式建筑深化设计,主要包括对有装配率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图进行深化、细化装配式设计以及后期赴现场(厂家)技术配合等。
9) 核技术应用,要求服务单位提供核与辐射相关产品自主生产研发、系统软件集成、专题大数据平台建设的技术支持服务。
10) 辐射防护,要求服务单位提供核与辐射配套产品的技术支持服务。
服务内容不适用于属于或者部分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情形,但通过招标获得的项目分包除外。
2、服务质量及相关要求
2.1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等要求,并应满足项目合同和甲方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2满足公司质保体系及咨询、设计、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2.3 在满足服务进度需求的基础上,完全满足公司的技术支持服务需求,且应依据项目具体情况配合完成项目验收。
3、服周期及方式
根据每个采购包供应商报名数量,择优选择若干入围单位,与其签署为期三年的服务框架协议。具体合作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与入围供应商进行二次询价,根据询价结果(原则上为最低价优先)确定具体服务单位。
4、服务商资格要求
4.1服务商须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营业范围需包含类似业务范围。
4.2报名参与工业项目类的服务商应具有化工、电力、机械、冶金、电子通信及商物粮等相应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以上满足其一即可。
4.3报名参与民用建筑类的服务商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用专业相应事务所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4报名参与市政工程类的服务商应具有热力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以上满足其一即可。
4.5报名参与环境工程类的服务商应具有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等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 以上满足其一即可。
4.6报名参与电力工程类的服务商应具有新能源发电、送电工程、变电工程、火力发电、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以上满足其一即可。
4.7 报名参与建筑方案设计的服务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项目咨询服务或建筑工程设计或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4.8报名参与精装修设计的服务商应具有建筑装饰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
4.9报名参与配式建筑深化设计的服务商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上必须至少包含一项以下所列服务内容:a、建筑项目咨询服务;b、建筑工程设计;c、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4.10报名参与核技术应用的服务商需具备系统集成资质及辐射安全许可证。
4.11报名参与辐射防护的服务商需具备环保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响应;
4.13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4.1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15服务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6)不同供应商在报名、文件、报价、上传文件IP地址相同且共同参与项目的情况时,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我单位将取消其参与项目的资格,并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串通报价认定处理,并将结果上报至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由其承担。
(7)供应商委托他人办理报价事宜的,应当要求受委托人出具书面承诺,声明受委托人不存在受委托承担同一项目的报价,以避免构成违法。
(8)供应商未采购文件却提交了响应性文件的,我单位将有权拒收响应文件。
5、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23年9月11日至2022年09月18日,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报名并采购文件。
本次采购采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报价和线下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如果已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可以直接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报名,如果未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注册流程咨询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电话,或者)后再进行报名。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1日0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未按指定方法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未在 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上报价的(上传报价文件(一正二副,电子版一份)包括可编辑版的响应文件和签字盖章版的扫描件),采购人均不予受理。
6.2报名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应分别编制对应采购包的响应文件,并按要求上传和递交,响应文件要求为纸质版一正二副,电子版一份(可编辑版以及签字盖章扫描版)。
6.3递交方法:邮寄或者专人递交。
6.4递交地址: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7、谈判时间及地点
7.1谈判时间:2023年09月21日09:00(北京时间);
7.2谈判方式:线下。
7.3谈判地点: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同时推送到国家先进技术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邮编:太原市并州南路西一巷9号/030012
联系人: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建行太原市二营盘支行
银行账号:050500151
纳税人识别号:91745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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