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良庆区玉成路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答疑一
广西
-南宁市
招标公告
南宁市良庆区玉成路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答疑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南宁市良庆区玉成路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E45010028001)有关疑问答复如下:
疑问1: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P53页“考核期内具有已完或在建类似工程项目,每有一项得10分:此项满分10分(已完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合同为准)”, P65页 “备注3.人员资格岗位、职称、业绩、奖项等信息评分需以“桂建云”录入的为准,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承认;” 要求,我司已按“桂建云”规定将区外在建和已完业绩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导入。导入后发现:桂建云就区外业绩只显示项目情况表部分基本信息(如开竣工时间、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建设地点、合同价格等部分基本信息),但中标(发包)通知书、工程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书等桂建云系统都无法体现,上述未体现部分是否需要在投标文件其他材料里面提供扫描件?
答复:因“桂建云”系统原因,该系统无法读取、导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广西区外业绩的中标(发包)通知书、工程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书等电子件,评标时以“桂建云”项目情况表(基本信息显示如开竣工时间、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建设地点、合同价格等部分基本信息)为准即可,区外业绩“桂建云”未体现部分(如中标(发包)通知书、工程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书)不影响业绩使用。不强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桂建云”未体现部分(如中标(发包)通知书、工程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书)。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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