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2023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与携程公司合作开展城市整体营销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
四川
-宜宾市
受宜宾文传首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宜宾市2023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与携程公司合作开展城市整体营销服务项目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诚邀,参加此项目的报价。
一、 项目 编号: SCGE20230830-04
二、采购项目: 宜宾市2023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与携程公司合作开展城市整体营销服务项目采购。
三、拟邀请供应商: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68号18号楼1001室。
四、采购预算: 98.5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五、项目性质: 企业采购。
六、采购用途:用于宜宾文传首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2023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使用。本次招标项目采用预挂网形式。项目执行若与大会筹办方案有偏离;则该项目取消,供应商自行考虑风险,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七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九 、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十 、响应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十一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十 二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合计人民币10835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十 三 、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售价:
1.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自2023年9月12日09:00至2023年9月14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网络获取,售价:0。
2.获取方式
网络办理:供应商网络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报名信息登记表和介绍信格式填写完整后扫描发送至(发送邮件时请将主题填为: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报名信息登记表和介绍信原件供应商在开标当日递交至我公司报名办理处(联系人:,联系电话:)。
十 四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 3 年 9 月 19 日下午1 5 :30时 (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浙商临港新天地3号楼12楼1号。
十 五 、协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 3 年 9 月 19 日下午 15 :30时 (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浙商临港新天地3号楼12楼1号。
十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邀请在“宜宾新闻”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 七 、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宜宾文传首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广场西路4号
联 系 人: 许女士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
通讯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浙商临港新天地3号楼12楼1号
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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