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2023年0.5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安康市
项目概况
宁陕县2023年0.5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B2023-CS2082
项目名称:宁陕县2023年0.5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2023年0.5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 元 ) | 最高限价 ( 元 ) |
1 | 工程设计服务 | 宁陕县 2023 年 0.5 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 1( 家 )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2023年0.5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2023年0.5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提供有效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工程或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1日至2023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系统/安康市中心403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持单位介绍信、网上报名回执单、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至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利君V时代B座9F提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审核完成后方可文件;未在规定发售时间登记的,报名无效;
(3)磋商文件的获取:供应商登记报名后,务必在报名期限内登录安康市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磋商文件。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专区]中的《陕西省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6)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和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远程开标,无需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三星路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01、912室
联系方式:转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媚、
电话:转805
2023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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