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2023年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
-亳州市
利辛县 2023年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BZLX2023CG058 号
二 、 项目名称: 利辛县 2023年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 2666号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研发楼5层
中标(成交)金额: 人民币柒拾贰万叁仟元(¥ 723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类 |
1. 名称: SO2 分析仪 品牌: 聚光科技 规格型号: AQMS-500 数量: 1 单价: 83000元 2. 名称: NO2 分析仪 品牌: 聚光科技 规格型号: AQMS-600 数量: 1 单价: 80000元 3. 名称: CO 分析仪 品牌: 聚光科技 规格型号: AQMS-400 数量: 1 单价: 76000元 4. 名称: O3分析仪 品牌: 聚光科技 规格型号: AQMS-300 数量: 1 单价: 82000元 5. 名称: 动态校准仪 品牌: 聚光科技 规格型号: AQMS-200 数量: 1 单价: 65000元 6. 名称: 零气发生器 品牌: 聚光科技 规格型号: AQMS-100 数量: 1 单价: 62000元 7. 名称: 气象五参数 品牌: 聚光科技 规格型号: MM-500 数量: 1 单价: 11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代涛、王建举、宋涛、董利、车君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 “计价格【2002 】 1980 号 ”文、“发改办价【 2003 】 857 号 ”文及“发改价格【 2011 】 534 号 ”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金额: 1084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 3 年 8 月 24 日
3.开标日期:202 3 年 9 月 14 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招标 文件要求
5.业绩:无
6.信誉(荣誉获奖):无
7.项目负责人: 无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无
9.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至202 3 年 9 月 26 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 七 条 )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事实依据;
( 5)必要的法律依据;
(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利辛县财政局 :需解锁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通过亳州市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利辛县文州东路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 288号置地广场E座26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冰 任岩
电 话: 需解锁 需解锁
十、
1.招标文件
2.评审得分与排序、分项报价表
2023年9月14日
1. )
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