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车辆段授权零小物资采购-客车用镇流器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新疆
-乌鲁木齐市
成交公告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车辆段授权零小物资采购(第 8 批) - 客车用镇流器采购(三次)
招标编号: WTZB-TY202 3-WLD-08-2
包件及中标人:
包件号 | 品名 | 拟中标人 |
2 | 乌鲁木齐车辆段客车用镇流器采购 | 需解锁 |
1 、公示期自 202 3 年 9 月 15 日至 202 3 年 9 月 18 日 18:00 。
2 、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3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车辆段
联 系 人: 臧海疆
联 系 电 话: 需解锁
通 信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西站
邮 编: 830023
招标代理机构:需解锁
联 系 人: 需解锁
联 系 电 话: 需解锁
通 信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 643 号
邮 编: 830026
4 、 异议人提起异议 须 提交异议函,异议函件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3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 4 )异议请求及主张。
( 5 )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 6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申请)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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