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其毛都口岸供热一次管网改造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
-巴彦淖尔市
中标公告
项目编码
仲海燕二级建造师证蒙215131427678,
业主单位
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岸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住建局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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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甘其毛都口岸供热一次管网改造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 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岸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住建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需解锁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甘其毛都口岸供热一次管网改造工程施工 市SZ2023-005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甘其毛都口岸供热一次管网改造工程施工 市SZ2023-005-01-01 |
开标时间 | 2023年09月14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巴彦淖尔市开标室4号 |
公示期 | 2023年09月16日至2023年09月18日止 |
备注说明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需解锁 |
投标报价(元) | 24154556.0900 |
工期(交货期) | 40,具体开工日期合同约定。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项目经理:仲海燕,二级建造师证,证号:蒙 215131427678; |
企业业绩 | (1)甘其毛都口岸供水管网维修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2)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污水管网、泵站、道路更新改造二期工程施工一标段 (3)乌拉特后旗供水水质改造工程 (4)甘其毛都口岸综合管网建设工程(二期)施工 (5)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供水提标改造工程施工 (6)内蒙古陕坝味道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市外道路及管网工程施工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其他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技术负责人:荣洁;证号:20223004780;安全员:任永卿;证号:C1(2022)0013403;施工员:苗杰;证号:0需解锁4000015;质量员:郭宇驰;证号:0需解锁4000003;材料员:朱雅岭;证号:0需解锁4000019;资料员:李晶;证号:0需解锁7001681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需解锁 |
投标报价(元) | 24169560.0300 |
工期(交货期) | 4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项目经理:李春,二级建造师证,证号:NMG2501911; |
企业业绩 | (1)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污水管网、泵站、道路更新改造三期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2)五原县隆兴昌镇污水管网建设及老旧管网改造工程-隆兴昌大街(东风路-2 号泵站)和五原县隆兴昌镇排水防涝系统建设工程-隆兴昌大街(东风路-新华路)施工三标段 (3)托克托电厂至呼和浩特市长输供热管网工程顶管工程施工 (4)内蒙古晟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厂2×660MW机组配套供热管网一期工程三标段施工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其他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技术负责人:宋国明;证号:鲁 120830801878;安全员:郝亮;证号:蒙建安 C3(2021)0016923;质检员:安呈祥;证号:0需解锁2000386;施工员:杨俊利;证号:0需解锁2000364;材料员:马占山;证号:0需解锁1000125;资料员:孙小秀;证号:0需解锁2000369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需解锁 |
投标报价(元) | 24139600.0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40,具体开工日期合同约定。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项目经理:王高占,二级建造师证,证号:蒙2需解锁; |
企业业绩 | (1)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施工三标段 (2)乌拉特中旗2022年城乡居民供暖设施改造暨“煤改电”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其他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技术负责人:董宗伟;证号:201259148;安全员:张全;证号:蒙建安 C2(2016)0000407;质量员:吕佳;证号:0需解锁4000011;施工员:李志国;证号:0需解锁8000675;材料员:郭峰;证号:0需解锁7001829;资料员:王娜;证号:0需解锁4000011;预算员:李建峰;证号:0需解锁1002228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无 |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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