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社会综合治理平台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榆林市
项目概况
佳县社会综合治理平台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全国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08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SD-ZB-2023-155
项目名称:佳县社会综合治理平台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佳县社会综合治理平台系统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4,6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61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 佳县社会综合治理平台系统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61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佳县社会综合治理平台系统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3)《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 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 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0)《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佳县社会综合治理平台系统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及2022年度企业年检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在中国政府采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6)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9)本项目采用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截图须体现项目名称,承诺公示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备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18日 至 2023年09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登录全国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10月08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陕西省平台递交
开标地点: 榆林市中心十楼开标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供应商 可登录全国中心平台(陕西省) (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平台- 供应商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 供应商 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 招标 文件。
3、 CA锁购买: 未办理陕西省中心 CA锁的可到榆林市市民大厦 三 楼 E18、E19窗口办理,咨询电话、或4006-369-888(陕西CA联系电话) 。
4、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和 “不见面”开标形式, 供应商 使用数字认证证书( CA 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 供应商 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系统将拒绝接收。 供应商 可登录榆林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供应商 )》(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专区〗中的《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供应商 )》)。
5、 请 供应商 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 供应商 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 供应商 库。
6、 供应商 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 供应商 应从 “项目流程·〉答疑文件”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7、关于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事宜,遵循《榆林市中心关于信用承诺网上公示的通知》(榆交易函〔2021〕19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共佳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佳州街道人民路184号(县委大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溪大道绿洲阳光北门6号商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工
电话:
2023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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