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第六人民医院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医用气体系统工程
安徽
-芜湖市
成交公告
业主单位
芜湖市第六人民医院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医用气体系统工程
公示时间: 20230914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
项目名称 | 芜湖市第六人民医院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医用气体系统工程 | |
项目编号 | WH01GC2023QT1339( 任 务 书 编 号 : F S 3 4 0 2 0 1 2 0 2 3 0 5 1 7 号 ) | |
标段名称 | 芜湖市第六人民医院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医用气体系统工程 | |
标段编号 | WH01GC2023QT1339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第六人民医院 |
地址 | 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越秀路12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需解锁 | |
需解锁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需解锁 |
地址 | 芜湖市弋江区花津中路金玺商务写字楼7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需解锁 | |
需解锁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9月13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 GC2 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
投标费率 | 95.80%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李娟玲 | |
证书编号:湘需解锁00534 | ||
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 ||
工期 | 75 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浠水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提升工程医疗专项项目(二标段),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月5日; 2.长沙市第四医院滨水新城院区医用气体系统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2月6日; 3.张家界市传染病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1至10层医气管道及呼叫系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9月16日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 GC2 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
投标费率 | 93.32%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杨欢 | |
证书编号:湘需解锁01700 | ||
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 ||
工期 | 65 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湖北省新华医院职业病医院大楼医用气体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2月15日; 2.常德市第一中医院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中心供氧工程,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1月16日; 3.长沙市第一医院,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0月28日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 GC2 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
投标费率 | 93.00%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何小兰 | |
证书编号:川需解锁12517 | ||
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 ||
工期(天) | 75 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垫江县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医用气体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1月11日; 2.阆中市中医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医用气体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0月23日; 3.富顺县中医院同心院区业务楼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医用气体及配套设施工程,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5月6日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厦门市凯讯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投标人资质要求:②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 GC2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 GC2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作无效投标处理。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联系电话:需解锁。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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