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三角镇两口塘、大湖镇园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东
-河源市
受 连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的委托,拟对 连平县三角镇两口塘、大湖镇园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采购编号: HYXQ20230902L
二、 二、采购项目名称: 连平县三角镇两口塘、大湖镇园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 1,594.100.00
四、 四、采购数量: 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
1.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内用户需求书。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 7)所属行业:建筑业;
(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六、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提供资信证明的供应商须附开户许可证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函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声明函 );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提供声明函 );
6响应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
7.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
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
9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工程协会或水利学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C类)(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件)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前来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登记备案: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供);
3.购买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后退还);
4.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
5.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购买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响应。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3年 9 月 8 日至2023年9 月 12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3个工作日)到()(详细地址:连平县元善镇西新村新村苑2号门市)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 9 月 1 9 日 15时00分
九、提交谈判文件地点:连平县元善镇西新村新村苑 2号门市
十、谈判时间: 2023年 9 月 1 9
日 15时00分
十一、谈判地点:(详细地址)连平县元善镇西新村新村苑 2号门市
十二、本公告期限 ( 3个工作日)自2023年 9 月 8 日至2023年 9 月 1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连平县元善镇西新村新村苑 2号门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编: 517100
(三)采购人:连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连平县元善镇南湖社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编: 517100
2023年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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