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电流互感器采购招标公告
河南
-郑州市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电流互感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DGTDGD20230918-3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电流互感器”采购招标人为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职工教育专项经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流互感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依据《集团公司关于公布2023年度使用职教经费购置形成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和教学教具项目清单的通知》(郑铁职培函[2023]246号)文件要求,以及《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郑铁财[2022]89号)和《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郑铁物[2020]386号)相关规定,结合我段职培设施建设实际,为逐步补齐变电专业实训基地和演练场培训设施不足的短板,为提高职工操作技能水平、更好开展精准培训打下基础,需要在濮阳东高铁综合维修工区购置电流互感器一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主要投标物资生产和经营范围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持能力。熟悉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各车间地理位置,能在接到需求后48小时内提供技术支持。
3.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4.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资料须附声明。
5.投标厂家所投产品须具有该招标物质产品的供货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9月19日 至 2023年9月28日 ,每日上午 08:00 至 12:00 (上午),下午 14:00 至 18:00 (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心怡路与陇海路交汇处向东350米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 ,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10日 10:30 ,地点为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 。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心怡路与陇海路交汇处向东350米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
邮 编: /
联 系 人:曹工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9. 其他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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