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淮安高铁基础设施段安装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上海
上海局集团公司淮安高铁基础设施段安装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WZ-GZ2023-5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淮安高铁基础设施段安装材料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淮安高铁基础设施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装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性质的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和2022年财务会计报表。
3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份所投标产品同类物资近三年(2020-2022)供货业绩,提供投标产品的销售合同。
4履约信用:不接受2020年至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不接受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接受2020年至今被国铁集团纳入过“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共3张截图)。
5必须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6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7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8要求提供原件的投标现场须提供原件复核。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9日 16:48至 2023年9月25日 16:00 (北京时间)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 ,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9日 14:00 ,地点为 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2号楼 。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淮安高铁基础设施段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
邮 编: /
联 系 人:董工(报名)、赵工
电 话: (报名,电话未接通时请邮件留言)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六支行
账 号: 310031067
9. 其他
1.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线下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通过完成报名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将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须按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
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招标(试)” →点击“公告”。在【公告】→【招标公告】模块下,查看招标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 文档上传,2),进行报名操作。 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缴款凭证及报名表后,即可招标文件;或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页面,点击【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表示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
4.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指招标文件费用只按项目(包件)售卖。(招标人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招标人对公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同一项目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投标全部被否决等情况重新组织采购时无需重复缴纳,但需要重新购买文件,但文件工本费无需重复缴纳。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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