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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广深四线工程档案归档服务单位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广东

-

广州市

发布时间:2023-09-19
招标公告

广深四线工程档案归档服务单位竞争性磋商

采购 公告

磋商编号: GGSCS-2023-09

1. 采购条件

广深四线工程档案归档服务项目由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委托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建设管理。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 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根据铁路行业相关文件《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铁总档史〔2018〕29号)、《国铁集团关于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通知》(铁档史〔2020〕199号)、《广州局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档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我所代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广深铁路增建四线工程在申请国家验收前,需要进行项目档案归档和验收。广深铁路增建四线工程于2004年开工建设,2007开通投产运营,该项目(含广州至新塘段增建市郊客运线,广深线新塘至平湖增建第四线工程,广深线深圳北客技站及配套工程等)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专业化要求高,工作量大,工程管理所现有的人员和设备专业力量不足,需要全部委托专业公司开展工程档案归档服务, 邀请各潜在磋商采购响应人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 。

2. 项目概况 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广深铁路增建四线工程(含广州至新塘段增建市郊客运线,广深线新塘至平湖增建第四线工程,广深线深圳北客技站及配套工程等)由广州站(K0+796)至深圳站(K147+000),全长146.204公里。

2.2 采购范围、内容及要求

广深铁路增建四线工程范围内档案归档服务。

按国家档案局、国铁集团、广铁集团及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对本工程的图纸、资料、文件等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并形成电子档案,确保通过国家验收。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 拟划分为 1 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

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要求达到档案移交条件,并参与本项目国验前档案跟踪整理和归档,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国验通过。

2.5 其他: 档案归档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7.68万元。

2.6 联合体要求: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采购。

3.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要求磋商采购响应人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资质要求:具有与采购项目相适应的资质力量,具有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明。

(3)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12月-2022年12月)承担过1项及以上国家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工程档案业务整理工作业绩(附合同);

(4)财务要求:注册资金要求在100万元及以上。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5)人员要求:具有足够的人员和承担本项目档案资料整理及信息化能力。项目应配置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2人,派驻建设单位2人,组卷分析3人,前期扫描编辑3人,后期装订8人,人员配置应结合实际委托的工作内容要求配置。

(6)设施设备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8)未在国铁集团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未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9)磋商采购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体)在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10)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勘察设计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 11 )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 1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 13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承担过的有关勘察设计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 14 )近三年内企业设计项目是否发生质量责任事故,如果有应说明事故发生的建设项目和工程名称、时间、地点,事故的等级和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的单位和处理决定。

3.2 其他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磋商采购对未成交人磋商采购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 磋商 采购 文件的获取

4.1 请 20 23 年 9 月 22 日至 20 23 年 9 月 28 日, 每日上午 10 时至下午 16 时 (北京时间),将报名资料包括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汇款凭证扫描件以及word可编辑版谈判响应人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接收文件通知的邮箱及公司邮寄地址发送至我司邮箱,此为获取 磋商采购文件 的重要依据,确认收到所有报名资料后发放 磋商采购文件 ,无须到现场报名领取 。

4.2 磋商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元 人民币,采用银行汇款,售后不退。 磋商采购响应人须在购买磋商采购文件前将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 项目 编号。磋商采购文件发票获取: 磋商采购 响应人 购买 磋商采购文件 前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完成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供应商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供应商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磋商采购响应人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自行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 。

采购代理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005007

5. 磋商 采购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磋商采购响应文件的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9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 ,递交磋商采购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9 日 14 时 30 分 ,地点:中山一路65号二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磋商采购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地 址: 广州市共和西路 45 号附楼

邮 编: 510600

联 系 人: 周慧娟、刘凤

电 话: 、61327043

电子邮件:

采购 代理机构: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C 7

邮编:

100036

联系人:

刘工、郭工

电话:

电子邮件: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2023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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