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家庄村土路村提升改造工程附属恢复二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
-宝坻区
公示公告信息
标题 | 运家庄村土路村提升改造工程附属恢复二期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 ||
来源 | 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 | ||
内容 | 一、招标条件 本 运家庄村土路村提升改造工程附属恢复二期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E1200001051001477001 )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 ,招标人为 天津市宝坻区大唐庄镇运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竞争性磋商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运家庄村土路村提升改造工程附属恢复二期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预算: 342004元 。 2.2.建设地点: 天津市宝坻区大唐庄镇运家庄村 。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001) 运家庄村土路村提升改造工程附属恢复二期工程 ,标段内容: 道路工程,包括红砖铺设、垒墙、平台等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2.4计划工期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60日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 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001) 运家庄村土路村提升改造工程附属恢复二期工程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未申请取得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普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受权人近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为同一单位),投标人须提供社保证明承诺书。 3、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5、正项目经理 1名,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提供任命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须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需加盖公章(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或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标段 不接受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 23 年 9 月 20 日 09时00分到 2023年9月26日 16时00分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获取方法: 现场领取:供应商通过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关注本项目后,请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人报名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身份证,若授权人报名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7日上午9时30分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开标室(宝坻区钰华街106号2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7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开标室(宝坻区钰华街106号2楼)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天津市网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宝坻区大唐庄镇人民政府,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宝坻区大唐庄镇运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天津市宝坻区大唐庄镇运家庄村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天津市宝坻区城关馨逸家园福建风情街 25号楼110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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