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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102023092006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东丽设计[2023]0903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沙柳南路(津滨大道-方山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批复(城市)【2023】2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14966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14966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698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 项目概况:沙柳南路(津滨大道-方山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建设规模为698米,工程位于东丽区境内,北起津滨大道,南至方山道,全长约698米,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同步实施排水、给水、中水、燃气、照明、交通设施及绿化等工程。,总投资额14966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工程位于东丽区境内,北起津滨大道,南至方山道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沙柳南路(津滨大道-方山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招标范围:工程位于东丽区境内,北起津滨大道,南至方山道。全长约698米,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同步实施排水、给水、中水、燃气、照明、交通设施及绿化等工程。排水管径为d600-d800mm;最大给水管径为DN400;燃气工程:新建DN600中压燃气管线,城市燃气输配系统43800万立方米/年;照明投资额为263.97万元;交通投资额为572万元;绿化投资额335.29万元。招标方法:概念性方案招标,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的全部工作。总投资额300.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10月18日 至 2023年11月06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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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并且工程设计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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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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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3日 至 2023年09月19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19日16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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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9月13日至2023年09月1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0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 3.1 款规定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代理机构联系获取招标文件,同时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本招标公告第 4.1 款规定进行确认获取文件。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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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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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宁书岗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9号
邮政编码: 300300 联系人: 王昶 电话:
传 真: 84375617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崔龙浩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丽锦道136号
邮政编码: 300300 联系人: 陈晓楠 电话: 24950770
传 真: 24950770
日期: 2023年09月13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王昶
电话: 传真: 84375617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9号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 高娜
电话: 24392090 传真: 24392090 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招远路2号
天津市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