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安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南通市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江苏
-南通市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海安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采购《 南通市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 》编制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3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GC2023092001(CS082)
项目名称:江苏海安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采购《 南通市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 》编制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 人民币10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 3 年 09 月 20 日至202 3 年 10 月 10 日
地点:南通市网
方式:自行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 3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海安市镇南路399号三楼
五、开启
时间: 202 3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安市镇南路399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1 0000 元,非成交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日期结束后无息退还。
(2)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成交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向交易发起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在标的物完成交付后一个月内凭成交单位收款收据退还。
2.项目组织活动模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磋商方式,具体操作办法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磋商项目组织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八、磋商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海安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城东镇铁联路9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海安市海安镇黄海大道(中)165号1幢903室
联系方式: 、
3.软件公司联系电话:、、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