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s465线k20+350-k28+052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宣城市
安徽省S465线K20+350-K28+052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时间: 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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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宁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宁国市迎宾路33号 |
代理机构 | 名称:需解锁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桂冠花园1-1005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 S 465线K20+350-K28+052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
项目编号 | NGS-GC-GK-2023533 |
开标时间 | 2023年9月 19 日 10 时00分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需解锁 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黄路 投标报价:11577808.65元 工期(交货期): 12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张喆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212188100 项目总工: 张琦 相关证书名称: 交通运输工程师 证书编号: 202015011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 企业业绩: 1. 安徽省宁国市 2021 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港宁路)采购项目 2. 亳州市 2018 年养护工程(第一批)项目(利辛县境内)路面大修工程 企业奖项: 1. 安徽省宁国市安徽华仁路桥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研发楼工程荣获 2023 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2.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城东大道、长虹路)改建荣获 2023 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S 346 绩溪县 K43+733-K75+169 路面预防工程项目 项目负责人奖项:/ 项目总工业绩:/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需解锁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新都市华庭西区36栋1201-1206室 投标报价:11703804.63元 工期(交货期): 12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尹玉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181892391 项目总工: 王跃 相关证书名称: 公路工程工程师 证书编号: ( FG ) 2016173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企业业绩: 1.S302高黄路K37+285~K50+895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2.宿州市S101合相路宿固段路面大修工程等项目施工(二标段)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宣城市2020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宣州段养护工程三标段 项目负责人奖项:/ 项目总工业绩:/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需解锁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戴震路 63 号 投标报价:11629954.22元 工期(交货期): 12 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综合得分:/ |
项目负责人:陈兴涛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234212165029 项目总工: 李小龙 相关证书名称: 公路工程工程师 证书编号: 2019Z199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企业业绩: 1. G233界牌岭至徽州区段路面改善工程01标段 2. 岳西县河图镇 G318 国道旅游精品路线道路改造工程 企业奖项: 1. S434 呈歙路歙县段改建工程被评为 2020 年度安徽省交通优质工程奖。 2.肥东县 2017 年县级公路畅通工程庞合路改造工程、 歙县 2014 年度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民生工程太平桥被评为 2022 年度安徽省交通优质工程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G318 沪聂线宣南段路面修复及预防性养护工程第一标段 项目负责人奖项:/ 项目总工业绩:/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9月 20 日至2023年9月 25 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需解锁,联系电话:需解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杨女士 ,联系电话:0563-40 21864 。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需解锁。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