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心长春基地迁建项目a地块
吉林
-长春市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 JLTXY-2023-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牡丹江中心长春基地迁建项目 A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装饰)已由 长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 以长安组〔 2022〕3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地质调查局牡丹江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项目总投资 1329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牡丹江中心长春基地迁建项目 A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装饰)
2.2 建设地点: 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福源街与景绘路交汇;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4栋保障性租赁住房,共172套(总建筑面积13556.67平方米)内部装修,以及室外公共区域建设,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最高投标限价: 1003.9551 万元。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年6月30日。
2.6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 3 财务要求:近三年( 2020年、2021年、2022年 )财务状况良好( 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 20 22 年财务审计报告, 202 3 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信用良好承诺书,格式自拟) 。
3.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5 外省企业需按照 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 6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4)在近三年(20 20 年 1月1日 至本招标文件投标截止之日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7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9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经理(不含退休人员)开标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先CA登录(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一体化平台系统,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 9 月 22 日至 2023年 9 月 28 日免费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 .2 数字证书(CA锁,含电子签章)全省互用,已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锁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CA锁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0 月 17 日9时30分;地点: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 B217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视频直播形式进行远程开标活动(腾讯会议号:722914069)。投标人进入视频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视频会议当场提出,非视频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后30分钟内将投标文件(要求与上传到评标系统内的投标文件一致)电子版(PDF格式)、评标结果公示摘录表(Word格式/招标文件最后一页内容)及手机号码一同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内,逾期发送的后果自负;
5.6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7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吉林省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网》 、《中国》、《 中国地质调查局牡丹江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门户网站 》上 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地质调查局牡丹江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光机路 4855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中海国际广场 A座1608室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监督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9、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022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 /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菜单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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