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盛数字城W7-8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
江苏
-徐州市
云盛数字城 W7-8 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云盛数字城 W7-8地块项目 已由 徐州市云龙区审批局 以 徐云审批备〔 2023〕1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市隆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云盛数字城 W7-8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至夏启路,南至湘江路,西至彭祖大道,北至青海路。
2.1.2建设规模:项目整体用地3722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5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约4.20万平方米,地下约2.3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研发实车间、办公用房、宿舍型租赁住房、生活服务设施及地下室。同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通讯、消防、道路、绿化等工程 。
2.1.3合同估算价:约33852.00万元。
2.1.4工期要求:工程总工期为总工期365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2.1.5 质量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 2)物资 采购 :满足 和符合招标文件、 满足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 3)施工 质量 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 ?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且不限于建设项目(含室外配套建设项目)的前期报建、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规划手续办理、配合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使工程项目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并交付招标人使用。此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并同时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壹 级注 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有效期内))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 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1)投标人自 2020 年 9月 1 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建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类似 工程 认定标准: 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 18 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及住宅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除外, 设计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 及 设计合同 (直接发包项目 只 须提供合同 )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金额以设计合同中注明的工程概算金额为准,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 “投标保证金模块” ),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0 年9 月 1 日 (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建过类似工程的 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类似 工程 认定标准: 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 18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及住宅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除外, 设计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 及 设计合同 (直接发包项目 只 须提供合同 )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金额以设计合同中注明的工程概算金额为准。 设计、监理业绩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 “投标保证金模块” ),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 3)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和《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设计任务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html)。
(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_list)。
(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名,施工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3.6.2联合体资格审查合格后和中标后,其成员均不得变更;
3.6.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6.4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6.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7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 . 8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23号)。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9 月 21 日 至 2023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栏。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 截止 时间为 : 2023 年 10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 送达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在徐州市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 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 徐州市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市隆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汉景大道 36号906室 |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淮海食品城同发路 11号淮海文博园17号楼288室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姚焕伟 |
电 话: | 电 话: |
2023年 9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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