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机关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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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机关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21 17:43 | 发布单位: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0-11 | 项目监管地:郧阳区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机关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金沙路农行办公楼三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11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ZXCG2023-18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304-2023-01133
3、项目名称: 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机关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59 (万元)
6、最高限价: 59 (万元)
7、采购需求:
机关食堂托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满意续签下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09月22日 至 2023年09月28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金沙路农行办公楼三楼)
3、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交以下资料加盖公章(不得为电子公章或扫描章)获取采购文件:
①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并提供至少以上两个网站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3年10月11日08点3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1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五、开启
1、时间: 2023年10月11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本级
地 址: 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金沙西路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金沙路农行办公楼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小妹、杨兴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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