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6万套纯电动商用车关键零部件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浙江
-宁波市
招标公告
信息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年产16万套纯电动商用车关键零部件项目(海塘路东侧、滨海大道北侧地块)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代码: | 2307-330281-04-01-554600 |
招标人: | 名称:余姚市海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滨海新城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滨路28号 联系人: 电话: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余姚市凤山街道穴湖村梁湖头 31 号 联系人: 电话: |
项目概况: | |||
招标条件: | (一)投标人: 1.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2.2.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1 个; 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2.4.其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提供)。 | ||
招标内容、范围: | 项目概括:本项目投资估算233500.00万元,建设规模:用地面积569.43亩,拟新建厂房面积约379618平方米,具体按出让规划条件书。建设地点:中意宁波生态园。 招标范围:①设计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以及为获得批准、满足发包人要求所进行的优化和施工现场服务等与之有关的工作内容和其他相关内容;设计内容包括规划红线(含出入口及消防通道)范围内所有设计及相关配套设计内容(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配套用房(宿舍、食堂、门卫等)精装修、市政、节能、海绵城市、厨房设备、设备基础、雨篷、幕墙、停车场、充电桩、红线范围内高压排管、水电安装、给排水及污水(符合中意宁波生态园园区相关规定要求)、消防、暖通、强弱电、智能化、基坑(含围护)、抗震加固、室外附属、室外照明、景观绿化、门卫、围墙及为满足施工需要进行深化设计等所有设计等);②施工的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 ||
招标规模: | 在竞拍所得569.43亩土地上,拟新建厂房面积约379618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值45亿,购置自动化冲压线、焊装线、涂装线等研发、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原材料采购-组装(或焊接、涂装等)-调试-销售。 | 标段(包)划分: | A3302810380020959001001 |
标段(包)名称: | 年产16万套纯电动商用车关键零部件项目(海塘路东侧、滨海大道北侧地块)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包)编号: | A3302810380020959001001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1,221,909,557.00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银行贷款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投标人: 1.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2.2.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1 个; 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2.4.其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提供)。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9-21至2023-10-08,获取方法: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文件以网上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8060/suite/login)。未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10-12,递交方式:5.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8060/suite/login)”。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4011/website/login) | ||
行政监督机构: | 余姚市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
信息来源: | 余姚市平台 | 接收时间: | 2023-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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