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六次货物类项目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贵州
-贵阳市
贵州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六次货物类项目(望谟县麻山打郎农业光伏电站升压汇集站110kV接入部分EPC项目电气设备)单一来源
采购公示
一、 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贵州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六次货物类项目(望谟县麻山打郎农业光伏电站升压汇集站110kV接入部分EPC项目电气设备)单一来源
(二)项目编号: CG0600062001625467
(三)采购人: 贵州送变电有限责任公 司
(四)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五)资金来源: 其他
(六)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七)招标代理机构: 供应链 (贵州)有限公司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采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通过采购公告刊登的网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 ) )发布本项目采购信息,并相关资料。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二、 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
序号 | 标的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估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1 | 第一标的:望谟县麻山打郎农业光伏电站升压汇集站110kV接入部分EPC总承包项目电气设备材料单一来源采购 | 标包1-1 | 【1-1】计算机监控系统 | 69.38 | 69.38 | 总价 | 投标报价大于最高限价的100%作否决投标处理 |
标包1-2 | 【1-2】110kV线路光纤差动保护 | 8 | 8 | 总价 | 投标报价大于最高限价的100%作否决投标处理 | ||
标包1-3 | 【1-3】微机五防系统 | 3.2050 | 3.2050 | 总价 | 投标报价大于最高限价的100%作否决投标处理 |
特别提醒:概算是采购规模仅供参考,限价是报价要求必须遵守。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序号 | 标的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对象 | 采用非招标方式的原因 |
1 | 第一标的:望谟县麻山打郎农业光伏电站升压汇集站110kV接入部分EPC总承包项目电气设备材料单一来源采购 | 标包1-1 | 【1-1】计算机监控系统 | 1.本项目为贵州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承接望谟县麻山打郎农业光伏电站升压汇集站110kV接入部分EPC项目总承包涉及的物资采购。因望谟县麻山打郎农业光伏电站升压汇集站前期计算机监控系统厂家为,本期工程加装#2主变测控柜1面、110kV线路测控柜1面等需要接入原有计算机监控系统后台,在技术上具有唯一匹配性,因此只能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设备。 | |
标包1-2 | 【1-2】110kV线路光纤差动保护 | 1. 本项目为贵州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承接EPC总承包工程涉及的物资采购。因望谟县麻山打郎农业光伏电站升压汇集站出线分为2回,分别至打龙沟光伏及和亭二期光伏,其中和亭二期光伏侧线路保护已经先招标,中标厂家为,因技术匹配的要求,麻山打郎农业光伏电站llOkV升压汇集站侧线路保护需与对侧线路保护一致,在技术上具有唯一匹配性,故只能使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设备。 2.依据《贵州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经批准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 |||
标包1-3 | 【1-3】微机五防系统 | 1. 本项目为贵州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承接EPC总承包工程涉及的物资采购。因望谟县麻山打郎农业光伏电站升压汇集站站内前期微机五防系统厂家为,本期工程扩建的1台主变及三侧间隔、扩建2个110kV出线间隔及1个110kV PT间隔、扩建35kV SVG 1台、扩建SVG柜及PT柜各1面等需加装的五防电编码锁、机械编码锁、,在技术上具有唯一匹配性,故只能使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设备。 2.依据《贵州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经批准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
四、 谈判资格要求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
2 | 在中国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有效期内。 |
3 | 投标人无诚信不良的记录。投标人应提供《无诚信不良记录承诺函》,同时提供以下证明之一:(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或网站截图)。(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包含“黑名单”。(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或网站截图)。(3)在“事业单位在线”查询的基本信息和行政处罚情况。(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或网站截图)。 |
4 | 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
5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采购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
7 | 投标人必须按照公司要求,在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8 | 制造商投标的,应具备生产、销售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专业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非制造商投标的,应具备销售、供应标的物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 |
专用资格要求: 无
五、公示的期限:202 3 年 9 月 21 日至202 3 年 9 月 26 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招标服务单位。
六、监督部门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异议事项;
3.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受理机构:供应链(贵州)有限公司综合部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粑粑街7号;
邮编:550002
受理邮箱:
联系电话:;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 ;
(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名称: 贵州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箭道街2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供应链(贵州)有限公司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粑粑街5号
●联系方式: 4008100100
●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其他事项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 4008-100-100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4008100100转3(南网)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4006663999
●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四) 电商平台操作
供应商对于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相关操作的其他疑问可参看《电商平台操作手册》,其具体流程为:登陆系统→左侧菜单→系统管理→组件→选择《电商平台操作手册》→。
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需电子商务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其具体流程为:登陆系统→左侧菜单→系统管理→组件→选择电子商务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 。
1: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异议函
采购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供应链 (贵州)有限公司
202 3 年 9 月 21 日
1: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异议函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 年 XX 月 XX 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 | ||
联系邮箱/传真 | 联系电话 | ||
异议的对象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和有效线索 | () |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投诉提出日期: ×××× 年 ×× 月 ×× 日
投诉人名称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 ||
联系邮箱/传真 | 联系电话 | ||
投诉对象 | |||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和有效线索 | () |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