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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沈北新区市政维修项目桥梁加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

沈阳市

发布时间:2023-09-21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9-21 00:00:00 原文链接地址

(2023年沈北新区市政维修项目桥梁加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沈北新区市政维修项目桥梁加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13-00185
项目名称:2023年沈北新区市政维修项目桥梁加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18,362.39
最高限价(元):1,118,362.39
采购需求: 查看

2023年沈北新区市政维修项目桥梁加固工程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主)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2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8日 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备份文件递交至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5楼开标室(详见大屏幕)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 CA 认证平台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开标时,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76号C9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中国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A529)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重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210500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宇杰、黄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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