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垃圾转运站及设备车辆购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高邑县垃圾转运站及设备车辆购买项目(施工及设备)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邑县垃圾转运站及设备车辆购买项目 已由 高邑县行政审批局 以 高审批 [2023]23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及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邑县垃圾转运站及设备车辆购买项目(施工及设备)
(2)建设地点:高邑县凤城垃圾填埋厂内,高邑县大管镇小庄村村北。
(3)项目性质:新建;
(4)工 期:18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建设规模:高邑县垃圾转运站站房,地上建筑面积1253.96㎡,地下建筑面积为250.00㎡,地上3 层局部1层,为埋地式消防泵房。建设内容为建设垃圾转运站站房1栋及室外工程、设备购买等。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最高限价:9985216.02元;
(二)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5日 00:00 至 2023 年10月7日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请投标人自行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0月19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 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石家庄网、中国河北、 上发布。
特别提示: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联系人:郝工 联系电话:
2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高邑县
联系方式:李增栓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50号国际丽都1-2-1901
联系方式:秦工
**监督部门:高邑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文件精神,要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