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变电工程仪表仪器送检技术服务商框架招标-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东
-东莞市
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变电工程仪表仪器送检技术服务商框架招标(二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JRD-01-GC2023064 )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09月22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09月25日
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变电工程仪表仪器送检技术服务商框架招标(二次招标),经评标 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如下:
序 号 | 标的名称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推荐次序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费率(%) | 质量 | 服务期 | 资格 能力 条件 |
1 | 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 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变电工程 仪表仪器送检技术服务 | 1 | 标段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需解锁 | 94.5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需解锁 | 92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需解锁 | 97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2 | 标段2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需解锁 | 91.5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需解锁 | 98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需解锁 | 97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需解锁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龙小姐、庄小姐、吴小姐
联系电话 (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需解锁、85125332、85121710
受理邮箱: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四)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需解锁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三、其他公示内容
中国及需解锁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等发布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四、业务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部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需解锁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需解锁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4008100100-2(采购业务)-1(广东电网)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王政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需解锁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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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 年 XX 月 XX 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 ||
联系邮箱 | 联系电话 | ||
异议的对象 | |||
提出异议的基本 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 |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