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南车辆段定点维修汽车服务采购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江西
-南昌市
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南车辆段定点维修汽车服务采购项目(05包件)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昌南辆采﹝2023﹞068 号)
一.采购条件
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南车辆段 定点维修汽车服务框架协议 项目现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询价内容
本项目共5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采购 数量 | 维修服务时间 | 定点地区 | 备注 |
1 | 05 包公务用车维修服务 | 辆 | 1 | 2023 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 赣州 | 小货车1辆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许可范围:企业必须具备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三类汽车维修资质必须包括所在地汽车维修的所有项目。
3.3 质量保证能力:现场维修技术人员必需取得汽车修理资格证书,有相应的维修能力。
3.4 其他: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汽车维修单位报名。
四.报价方式
4.1 获取方式:1《报价函》。
4.2 公告时间:2023年9月22日16:00至2023年9月27日17:00。
4.3 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将密封的报价函及相关资料在公告结束前递交到项目联系人处,否则为无效报价(以快递发出时间为准,考虑快递时间可事先与项目联系人沟通)
4.4 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的《报价函》(1)、资格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必须与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5 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 《报价函》进行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栏目不能为空,必须每项报价,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2 报价人填报报价单前必须进行现场调研,确认具体清淤项目内容,合理进行报价。未联系项目联系人进行现场调研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5.3 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方法进行评审,以单份报价函合计金额作为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5.4 对报价人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其中,“不含税价”为包到不含税单价,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非13%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税率”栏填写税率,如不填写则默认为13%增值税。对报价人不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含税价格进行评审。
5.5 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报价,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
5.6 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
5.7 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及《报价函》相关要求 。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县向塘镇向铁北大道15号
项目联系人:章文强
电话:、
本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铁路95306网媒介上发布。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招标办
2023 年9月22日
1: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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