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静安分局新出入境办证中心装修项目
上海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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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302JA0349 | 标段号: | QV1 | ||||||||||||
招标人: | 上海市静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370号3号楼 | ||||||||||||||
招标项目名称: | 公安静安分局新出入境办证中心装修项目 | ||||||||||||||
建设地点: | 上海市静安区虬江路1355弄1号 | ||||||||||||||
工程规模描述 | |||||||||||||||
设计工程规模描述 | |||||||||||||||
具体描述: | (1) 建筑-民用建筑:1.一般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5000.48m2;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项目类别: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 工程类别: | 装修装饰工程 | ||||||||||||
具体描述: | |||||||||||||||
工程总投资 : | 2400.83 万元人民币 | ||||||||||||||
建设周期 : | 180 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
投标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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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获取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09-25 至 2023-10-07 (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 | ||||||||||||||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2023-10-07 16:00:00 | ||||||||||||||
注意: | 1、获取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备注: | 1、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 2、联合体成员数量≤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由各成员代表签署的联合协议书。并在递交投标书时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其分工、责任和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 3、在沪建筑业企业的信用评价须大于等于60分,在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信用评价须大于等于 65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评价均应大于等于合格分。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联合体投标的,银行保函申请人为联合体牵头人。 5、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6、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7、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在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递交。 | ||||||||||||||
提交投标文件 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秣陵路46号28楼开标室 | ||||||||||||||
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 2023-10-25 10:00:00 | ||||||||||||||
投标保证金: | 10 万元人民币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1000 元人民币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 的媒体名称: | |||||||||||||||
填报单位: | |||||||||||||||
监管部门: |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 ||||||||||||||
数字证书管理器及控件 ( 注:使用CA-Key进行网上获取文件 ) 网上操作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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