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烘干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
-清远市
(以下简称 “代理机构”) 受 清远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招标人”) 的委托, 对 清远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烘干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0724-2320QY094217
二、招标项目名称: 清远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烘干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三、招标项目预算金额(元): 4,480,000.00 元 ;资金来源:企业单位自筹。
四、数量: 1 项
五、招标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日烘干量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1 | 稻谷热泵干燥机 | 30吨 | 8 台 | 合同签订生效且厂房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 90日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 | 4,480,000.00 元 |
2 | 烘干量智能化监控装置 | / | 8 套 | ||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5.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5.2、 本项目采购本国 的货物或服务。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6.2、 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没有被列入被执行人 , 提供网站 查询 截图。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无提供或提供的网站查询情况截图与 招标代理机构 查询不一致的,按 招标代理机构 查询的为准)
6.3、 本 项目 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唯一授权函 。
6. 4 、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需提供承诺函 )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公布的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准 );
( 9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10 ) 投标人近 3年未在经营活动中出现重大违法记录 。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七、获取招标文件
7.1、符合资格的 供应商 应当在 202 3 年 9 月 21 日至 202 3 年 9 月 27 日 (节假日除外) 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国e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通知招标代理进行确认,并在 202 3 年 9 月 21 日至 202 3 年 9 月 27 日 (节假日除外) 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 国 e平台 ,完成招标文件购买及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 。
7.2、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上传至 国 e平台 ):
7.2 . 1、购标登记表();
7.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本项目在国e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国 e平台 ”,进行 全 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议使用 “QQ、搜狗”游览器,也可在 国 e平台 用户指南( .html)安装包。且在浏览器设置中需要允许flash运行)
2、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 国 e平台 网页进行注册 ,操作步骤详见 国 e平台 首页 “用户指南”中的《投标人注册手册》。 首次参与 国 e平台 电子招投标项目的单位,请尽早办理注册,以便及时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 1)首先在 国 e平台 完成注册以及注册审批手续;
( 2)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第( 3 )点所述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 3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投标人可在 国 e平台 注册审批通过后登陆系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① 登陆后选择 “项目管理”-“我要参与”, 搜索项目名称, 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 “立即参与”-“购买文件”;
②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③ 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 国 e平台 ,在 “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格式。
3 、 国 e平台 操作咨询联系人:叶韵诗( ),叶海恋(),史显鸿(020- 3786108 1)。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 .1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3 年 10 月 11 日 14 时 3 0 分 ,地点为 国 e平台 。
8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 投标文件 及纸质投标文件同时 递交。 ( 具体递交方法详见公告第十点,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不要求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到达开标地点 ) 。
九、开标
9.1、开标时间: 202 3 年 10 月 11 日 14 时 3 0 分 。
9.2、开标地址: 国 e平台(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不要求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到达开标地点 )。
十、其他补充事宜
10.1、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须为完成签字盖章的pdf完整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国e平台,逾期未上传至国e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 ①国e平台将记录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的IP地址及网卡MAC地址,若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记录存在IP地址或网卡MAC地址相同的情况,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有可能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加密或者上传,评标委员会有权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否决其投标。
②请投标人尽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执行上传投标文件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确保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在上传文件时如遇到问题需要协助可联系国e平台服务人员(叶韵诗:,电话:、李磊:,电话:、叶海恋:,电话:)
10.2、投标人须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一份正本、 一 份副本 ( 纸质 投标 文件用于 出现系统问题时紧急使用或招标人 归档使用 ,纸质 投标 文件须与电子 投标 文件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情况出现,按电子 投标 文件为准 )
10.3、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式:①法人/被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指定地点或邮寄方式,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邮寄的应提前(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将纸质投标文件通过快递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802-804号,刘先生,)”,并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快递外包装请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②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况:快递到付、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破损,我司有权拒绝签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
10.4、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确认开启解密投标文件环节。投标人在国e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时可选择是否授权平台解密投标文件,如不授权平台解密,投标人需在开标后凭递交投标文件时设定的密码在国e平台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最晚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前解密。
十 一 、公告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 、 国 e平台 ( 、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 国 e平台 、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国 e平台 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 二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远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清远市新城东八号区北江二路 10号粮食局综合楼二楼 | 地址 :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802-804号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 传真: |
联系人: | 联系人:刘先生 |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2 3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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