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址 | 南沙河东环路桥至倪家台桥河段 5.3 千米。东环路桥至七岭子桥段不安排工程措施,重点治理河段为七岭子桥至倪家台桥河段 | 招标人 | 鞍山南沙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沙河(东环路桥—倪家台桥)生态护岸和清淤工程 | 项目编号 | 202321030022926148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资金 1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总投资 | 2514 . 220135 万元 | 标段(包)数量 | 1 |
项目规模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 生态护岸工程、清淤疏浚工程、拦蓄水建筑物工程及漫水路重建工程 1. 新建生态护岸工程共计 4.237 千米。按岸别分类 : 左岸生态护岸工程长度 2.575 千米、右岸生态护岸工程长度 1.662 千米。按护岸结构型式分类 : 绿滨垫护岸全长 957 米 ( 左岸 567 米,右岸 390 米 ) ,共布置 2 处 ; 生态框挡墙护岸全长 2312 米 ( 左岸 1529 米,右岸 783 米 ) ,共布置 6 处 : 混凝土护岸全长 968 米 ( 左岸 479 米,右岸 489 米 ) ,共布置 2 处。 2. 清淤疏浚工程总长度 3.74 千米。其中 : 干流清淤长度 3.34 千米,支流谷首峪河清淤长度 0.40 千米 3. 拦蓄水建筑物工程,改建钢坝闸 1 座。钢闸坝长 26 米,坝高 2.0 米。 4. 漫水路重建工程 1 座。漫水路长度为 45 米,宽 6 米 |
标段(包)名称 | 南沙河(东环路桥—倪家台桥)生态护岸和清淤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202321030022926148001 |
标段(包)性质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施工 |
标段(包)资质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标段(包)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标段(包) 招标范围 | 1. 新建生态护岸工程共计 4.237 千米。按岸别分类 : 左岸生态护岸工程长度 2.575 千米、右岸生态护岸工程长度 1.662 千米。按护岸结构型式分类 : 绿滨垫护岸全长 957 米 ( 左岸 567 米,右岸 390 米 ) ,共布置 2 处 ; 生态框挡墙护岸全长 2312 米 ( 左岸 1529 米,右岸 783 米 ) ,共布置 6 处 : 混凝土护岸全长 968 米 ( 左岸 479 米,右岸 489 米 ) ,共布置 2 处。 2. 清淤疏浚工程总长度 3.74 千米。其中 : 干流清淤长度 3.34 千米,支流谷首峪河清淤长度 0.40 千米 3. 拦蓄水建筑物工程,改建钢坝闸 1 座。钢闸坝长 26 米,坝高 2.0 米。 4. 漫水路重建工程 1 座。漫水路长度为 45 米,宽 6 米 |
投标保证金 | 25 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
标段(包)供货 / 服务开始 / 开工日期 | 2023-10-20 | 标段(包)供货 / 服务结束 / 竣工日期 | 2023-12-31 |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及以上】 |
标段(包) 合同估算价 | 2514 . 220135 万元 | 标段(包) 文件售价 | 0 元 |
标段(包) 开标地点 | 辽宁省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无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3 年 9 月 21 日 8:00 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 17: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在 “ 辽宁省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 ” 上进行投标确认,自行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省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 在 “ 辽宁省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 ” 上进行投标确认,自行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省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10-12 10:30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递交 |
递交地址 | 辽宁省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上传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3-10-12 10:30 | 开标方式 |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开标方式描述 | 本项目以网络电子开标为主,现场纸质开标为辅。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网 指定栏目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辽宁省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 109 号)。采用远程解密、远程直播开标。开标网址: 。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 CA 数字证书或移动 CA 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30 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 CA 数字证书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无法进行网络电子开标的,采用现场纸质开标。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发布媒介 | 辽宁省 , 中国 、辽宁省网 |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
其他公告内容 | 1.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 类证书;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类证书。 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凡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主体分包、挂靠及联合体。 |
监督部门 | 鞍山市水利局 | 项目来源 |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黄女士 | 监督部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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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鞍山南沙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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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鞍山市立山区滨河南路 251 号 |
联系人 | 马野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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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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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真理街 3 栋 1-2 层 S-4 号 |
联系人 | 李晨曦、刘畅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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