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精神卫生保健院彭山区社会心理体系建设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四川
-眉山市
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N5114032023000137
二、项目名称:彭山区社会心理体系建设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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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解锁 | 眉山市彭山区 | 312,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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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社会服务 | 彭山区社会心理体系建设服务 | 1.组建工作管理小组,制定各类工作实施方案,制度上墙,落实具体工作专人负责制,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2.区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开通24小时心理服务热线电话、QQ公益热线,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内做好来访群众接待、预约登记、回复心理服务热线电话、QQ公益热线等。 3.周三和周五,心理咨询师在区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值守,负责开展团辅活动,对预约的求助者进行个体心理咨询。 4.每周三为学生体验活动日,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具体组织,以班级为单位,学生在班主任老师带领下,参加体验活动,参加活动的老师和学生的安全由区教体局具体负责。 5.每周五,为主接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基层组织及村(社区)群众参加体验活动、团辅活动日,乙方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6.每月到中小学校或村(社区)、单位以多种形式开展一次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宣传或者活动,每年不得低于6次。 7.每月2次通过报刊杂志、网站、电视台、广播、公众号、微信公众号、QQ、公益微课堂讲座等多种渠道,对学生家长、部分未成年人和广大市民等广大群体进行科普宣传,建立微信群并告知公众心理服务获取途径(包括服务地点、服务时间)。 8.组织心理专家、老师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的心理咨询室进行技术指导,全年2次。 9.组织心理专家、老师对全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具体从事社会心理工作的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全年不低于3次。 10.开通为公众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热线;建立危机干预队伍,并组织培训和应急演练,全年不得低于2次。 11.举办征文活动(包括心理服务体系和社会治理平安建设内容),开展平安建设“健康和谐 你我同行”大型主题征文评选活动,开展心理服务体系和社会治理平安建设征文评选活动。 | (1) 服务期限内按业主要求每周至少组织两次心理咨询师在彭山区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开展团辅活动,对预约的求助者进行个体心理咨询; (2)建立危机干预队伍,并组织培训,全年不得低于2次:(包括心理服务体系和社会治理平安建设内容),开展心理服务体系和心里科普宣传活动,每年不得低于6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按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相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逐个逐项逐条验收 | 312,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桂英 、 易阳松(采购人代表) 、 彭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规定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眉山市彭山区精神卫生保健院
地址: 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红星社区10组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青衣路西城家园B区3栋30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3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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