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寓栖熙里工程总承包答疑公告
安徽
-合肥市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承寓·栖熙里工程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3BFJGZ01929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承寓·栖熙里工程总承包 补疑 1
项目编号: 2023BFJGZ01929
1.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1(1)投标人奖项荣誉--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承接的工程项目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的优质工程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请问:我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获得“2022年度优质结构工程奖”,该颁奖机构为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请问此奖项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评分要求?
答: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评审要求进行综合评价。
2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2.2.1(2),本工程承包人建议书及及实施计划有页面排版要求、字体图片要求,请明确是否有编制页数要求?
答:没有页数限制。
3 .技术文件“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是否有页数限制?
答:没有页数限制。
4 .招标文件第5页,招标公告3.1.3条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2)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否由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提供即可,请明确?
答:是的。
5 .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要求的拟派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由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提供均可,请明确?
答:是的 。
6 .投标制作软件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模块,客观分节点5、6、7、8无招标文件对应客观分评审资料,请问该4个节点是否无需上传资料?
答:是的。
7 .招标文件第72页第2.2.1(2)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请问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编制页数有没有限制?
答:没有页数限制。
8 .招标文件P101 供电配电房低压开关柜出线(包括电缆与接线柱连接)及后端所有内容(含供电公司在施工范围内施工多余土方外运)均由承包人负责实施,所需费用承包人承担;供电公司施工期间所产生的电费由承包人承担。由承包人实施的配电房土建需满足供电公司中间验收施工验收标准。供电管线穿越单体剪力墙及玻璃时由承包人负责开洞,穿越剪力墙和玻璃的套管预埋及管线施工后的封堵、防水等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实施,所需费用承包人承担。
招标文件P166 供电(自管部分):自供电公司批复的高压电源点后的所有工程(含高低压配电设备、配电总箱及地库内的供电桥架采购及安装),自管变电所内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含降噪及消防部分)等全部计入招标范围,且必须满足供电公司验收要求。消防调试时中标人须准备充足的电缆、采用临时电将所有动力负荷联动,确保消防验收通过,涉及到消防验收提出所有问题中标人无条件整改(含增加人防门外的防火门、增加防火窗等)。所涉及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以上两条范围不一致,请明确供电工程施工界面。
答:招标文件P101要求的是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对应招标文件P165 供电(局管部分)的配合内容,招标文件P166 供电(自管部分)全部含在承包人范围内。
9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施工单位需配置项目经理、 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请问该项目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或联合体成员二(施工)任意一方配置项目经理、 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10.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是否填写牵头人即可?
答:是的。
11.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是否牵头人提供即可?
答:是的。
12.联合体协议书是否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及电子签名章?
答:可以。
13.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答:可以。
14.投标人奖项荣誉:请问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詹天佑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评审要求进行综合评价。
15.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请问我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分别获得2021年度、2022年度省住建厅的企业综合实力30强,是否可作为2个综合实力认定?
答: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评审要求进行综合评价。
16.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准,投标人至多提供3个企业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请问企业注册地省级住建厅发布的建筑业综合实力30强企、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安徽省市政工程协会的“省优秀市政施工企业”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中国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是否分别予以认可?
答: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综合评价。
17.投标文件(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模块客观分节点5、6、7、8是否填无即可?
答:可以填写无。
18.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诚信承诺书是否牵头人提供即可?
答:是的。
19.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答:是的。
20.联合体协议书是否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及电子签名章?
答:是的。
21.招标文件附录 3、附录 5 业绩要求提供资料“(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请问: (1)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的施工许可证查询信息网址及截图是否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的要求?
(2)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许可证是否认可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2.招标文件P71页详细评审标准要求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投标人至多提供3个综合实力认定成果。
请问:(1)我单位获得的不同年度,同一机构颁发的认定结果是否可以分别认定?(2)若联合体投标,不同或同一年度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分别获得同一机构颁发的认定结果,是否可以分别予以认定?
答:(1)可以分别认定;(2)可以分别予以认定。
23.招标文件第72~73页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强、语言精炼,国家及地方现有工法规范已有的内容无需重复编制,但未明确具体页数上限。
为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精炼化要求,请招标人明确施工组织设计的页数上限,便于投标人编制根据针对性的标书。
答:不限制页数上限。
24.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承寓·栖熙里工程总承包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能否写成共同参加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承寓·栖熙里工程总承包 /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请招标人明确。
答:是的。
25.本次联合体投标的,关于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除了牵头人提供,联合体成员是否需提供,如需要提供,可否授权同一人,请招标人明确。
答: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即可。
26.本项目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业主:合肥市房屋租赁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涉及填写招标人名称的以哪个为准,请招标人明确。
答: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7.本项目是否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可否提供?请招标人明确。
答:项目所需资料已上传系统,请投标人自行并查看,按招标文件执行。
28.本工程装配率要求不低于50%,是包括所有单体建筑,还是部分单体?如果是部分单体,请明确具体楼栋号。
答:住宅部分。
29.技术标编制是否有页数限制要求?请招标人明确。
答:没有。
30.本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及周边是否有地下管线,如有请提供地下管线图纸和相关资料。
答:本项目所需资料已上传系统,请投标人自行并查看,按招标文件执行。
31.招标文件P101 市政管道给水点后端所有工作内容(含市政管道接口处市政道路及道板砖破复、绿化迁移恢复及多余土方外运等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所需费用承包人承担。
招标文件P165 给水部分(直供部分、泵房及二次供水部分):除合肥供水集团施工范围以外的所有供水工程(供水集团水表后的进户供水管路,地库保洁用水管路、室外绿化补水等供水分项工程)。泵房必须按供水集团的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墙体、楼板结构开孔或预留、设备基础、墙地砖,所有管线洞口封堵、粉饰工作、生活泵房局管电表与泵房双电源柜的电缆安装及泵房外配套电缆桥架安装;泵房内外排水地沟及集水坑的开挖、泵房外排污泵止回阀后的排水管道连接、挡鼠板、排风扇等,单体楼单元管井内防水、排水管安装、门槛砌筑、照明、单体楼单元管井门采购及安装,连廊表后管保温及装饰措施(需满足招标人及供水集团要求)、水管井内远传抄表线管线盒等、水表(含户表及地表)表后管至用水点的管道连接、沟槽障碍物及不良地质的处理,以上工作均计入招标范围,涉及供水集团土建、装饰等其他配合事项自行考虑,均计入报价。
以上两条范围不一致,泵房设备、供水立管、庭院管网、地库吊管等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请明确给水工程施工界面。
答:招标文件P101要求的是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为配合内容,招标文件P165 给水部分,更明确配合具体内容。供水集团实施的范围包括泵房设备、供水立管、庭院管网、地库吊管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32.招标文件P120 15.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约定“承包人自愿放弃任何费用、经济损失和违约金索赔”,此条限制承包人正当权利,建议删除“承包人自愿放弃任何费用、经济损失和违约金索赔”表述。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33.本项目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是否可以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答:是的。
34.招标文件P71投标人奖项荣誉: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承接的工程项目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的优质工程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注: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问:对于上述奖项荣誉,联合体投标的由任意一方提供即可,请问设计单位提供的优质工程奖项是否满足文件要求。
答: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评审要求进行综合评价。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经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陈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
电 话:;66223831
2023年 9 月 20 日
三、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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