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调度指挥中心机房内气体灭火钢瓶检验施工总价承包采购公告
河南
-郑州市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 集团公司调度指挥中心机房内气体灭火钢瓶检验 ”施工 总价 承包发包公告
(发包编号: ZTWZ2309074 )
1. 发包条件
本建设项目 集团公司调度指挥中心机房内气体灭火钢瓶检验 已由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以 《关于下达单项支出预算的通知》(郑财预[ 2023 ] 31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后勤保障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单项支出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发包人为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后勤保障中心 。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发包。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集团公司调度指挥中心。
建设规模(工程概况):
集团公司调度指挥中心 4 层和 8 层机房内,共有 120L 七氟丙烷储气瓶 60 瓶,工作压力 4.2Mpa 。 8L 氮气瓶 9 瓶,工作压力 6Mpa 。为保障消防安全,依据《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第 9.3 条“定期检验周期”规定,需对钢瓶进行检验。按照郑州局集团公司财务部《关于下达单项支出预算的通知》(郑财预〔 2023 〕 31 号)文件批复,同意对集团公司调度指挥中心 4 层和 8 层机房内灭火钢瓶进行检验,。
发包范围:调度指挥中心 4 层和 8 层七氟丙烷气体钢瓶间全部钢瓶进行检修。
包件划分:施工 1 个包件。
发包内容:集团公司调度指挥中心机房内气体灭火钢瓶检验。
计划工期: 1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10 月 16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 10 月 31 日。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发包要求响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 包件编号: 1 (要求相同的包件可合并)
( 1 )企业资质要求: 本次发包要求响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许可证或气体充装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2 )人员资质要求: 1. 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 2. 技术负责人, 具有 消防检测 专业 中级 职称, 2 年及以上 气体灭火系统储气钢瓶检测 项目 类似 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 与 响应 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3. 质量负责人,具有 质检员或质量员 岗位证, 2 年以上 气体灭火系统储气钢瓶检测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2 年以上。 4. 安全负责人,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查机构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许可证 2 年以上气体灭火系统储气钢瓶检测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任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年以上。
( 3 )业绩要求: 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近 3 年)内有完成的类似项目,且至少承担过一项 20 万(项目预算金额 70%-80% 以内) 气体灭火系统储气钢瓶检测施工业绩 。
( 4 )信誉要求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 )响应人及其响应所列主要监理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 4 )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 3 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 5 )响应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 6 )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 7 )响应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 C 级整改期;
( 8 )响应文件中所列主要监理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 5 )本包件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申请。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1.2 包件编号: 1
3.2 各响应人可就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进行响应。
4. 发包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 2023 年 09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0 月 0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郑州市货站街 142 号 ( 院内 )1 号楼 购买发包文件。
4.2 发包文件每套售价 50 元,售后不退。 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购包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发包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7 日 8 时至 2023 年 10 月 17 日 9 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郑州市货站街 142 号 ( 院内 )1 号楼 8 层 8 09 房间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发包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发包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发 包 人: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后勤保障中心 (异议受理部门)
地 址: 郑州市二七区陇海中路 106 号院
联 系 人: 孙工
电 话: 0371- 68324790
监督部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部(投诉受理部门)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陇海中路 106 号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箱:
发包 代理机构: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 142 号
邮 编: 450000
联 系 人: 邢工
项目相关事项及异议咨询电话:
传 真:
邮 箱: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郑州铁路支行
账 号: 170 202 090 920 006 1218
8 . 其他
8 .1 发包 文件 不以包件售卖,购买 发包 文件即可参加多个包件, 只接受公对公转账方式缴费 (指定账户信息见发包公告第 7 项:联系方式)。响应人须在 发包 文件发售有效期内,同时提交以下两份资料方为购包成功: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项目购包登记表》( 1 )、 发包 文件费用缴纳凭证。购包成功后即可登录(在参与的项目中 > ) 发包 文件及其他 发包 资料。
8 .2 本项目购包资料提交方式为:现场提交、传真提交、邮箱提交,购包专用邮箱为 ,其他资料请勿通过此邮箱发送。通过邮箱提交购包资料的应在 发包 文件获取时间内与本项目发包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购包情况。未按本公告规定在 发包 文件获取时间内购买 发包 文件者,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响应文件》响应的有效包件应以《项目购包登记表》登记的包件为准,《项目购包登记表》未登记的其他包件不予接收。
8. 3 响应人在购买 发包 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响应的,应在本项目 发包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 日前书面告知 发包 代理机构,并说明不能响应的原因,否则发包人将按照国铁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8 . 4 发包 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缴费成功后,请将本单位开票信息(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内容)电子版和手机拍照的缴费凭证电子照片 , 发送至 邮箱,电子发票将在七日后通过税局电子开票平台自动传送。未收到电子发票,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 1 号楼 527 室,联系电话: 037 3 - 2126018 )。
8 . 5 发包 代理机构双休日值班电话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0
2023 年 0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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