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香苑三区等老旧小区改造及彩香一村三区道路绿化修复工程—姑香苑三区等3个小区改造姑香苑三区等老旧小区改造及彩香一村三区道路绿化修复工程---姑香苑三区等3个小区改造全过程工程咨询
江苏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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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香苑三区等老旧小区改造及彩香一村三区道路绿化修复工程---姑香苑三区等3个小区改造全过程工程咨询 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姑香苑三区等老旧小区改造及彩香一村三区道路绿化修复工程—姑香苑三区等3个小区改造 已由 苏州市姑苏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姑苏行审项投(2023)6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 100.00 %,私有资金: 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0 %,境外私人投资: 0.00 %,其他国有: 0.00 % ,招标人为 苏州市姑苏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金阊街道佳菱社区、吴门桥街道姑香社区及沧浪街道潼泾二社区范围内的小区及周边区域。 规模: 建筑面积约158800平方米。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0312.9万元,其中项目整治资金10070万元,燃气改造资金242.9万元(本次全过程工程咨询不包括燃气部分) 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3205010304041351001002 | 姑香苑三区等老旧小区改造及彩香一村三区道路绿化修复工程---姑香苑三区等3个小区改造全过程工程咨询 | 招标代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 | 48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23年09月25日00:00 至 2023年10月08日23:59:59 止,可以在苏州市平台中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0月10日 13时15分 前可以在苏州市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专业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国家级执业资格,(如:注册一级造价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等),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咨询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资格预审不作要求。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无。 5、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它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身份证双面扫描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2023 年6 月-2023 年 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纳清单(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 9.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苏州市姑苏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地 址: |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相城大道789号凯翔大厦1-5001、5002、5033、5034室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王峰 | 联 系 人: | 郭华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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