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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河中段水污染治理及水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竹溪河中段水污染治理及水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

-

十堰市

发布时间:2023-09-25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竹溪河中段水污染治理及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竹溪河中段水污染治理及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HBZH-202309SZ-02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H-202309SZ-02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竹溪河中段水污染治理及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已由竹溪县发展改革局以溪发改审批(2023)1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溪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溪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竹溪县
建设规模:2.1.1建设目标:通过河滨缓冲带修复工程、生态浅滩工程及基质净化工程,削减污染物入河负荷,缓解竹溪及其支流消纳压力,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提升流域生态稳定性。2.1.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期工程量)(1)河滨缓冲带修复工程对竹溪河跃进桥至黄龙村段、洛河小河边村至河口段进行河滨缓冲带修复,总治理长度 7.05km,共建设河滨缓冲带13660m,其中竹溪河跃进桥至黄龙村段治理长度5.55km,建设河滨缓冲带10736m,左右各宽约 6.5m(局部窄);洛河小河边村至河口段治理长度 1.5km,建设河滨缓冲带2924m,左右各宽约3.5m,主要为格宾石笼设置和植物种植。(2)生态浅滩工程生态浅滩工程位于竹溪河跃进桥至黄龙村段,共布置浅滩 39407㎡,主要为格宾石笼设置和植物种植。(3)基质净化工程在竹溪河及其支流上游及支流入河口处填筑基质,以期有效吸附水中的污染物,起到净化水质的效果,重点为基质铺设,基质净化总面积3407m2。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EPC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完成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总承包。①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概预算);②工程施工:以初步设计图纸、概算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工程的施工至竣工验收。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0-25
合同估算价:3390.00万元
2.3其他:1)建筑安装费以承包人投标报价为依据,计价依据为最新版湖北省市政类相关定额,定额中未明确价格的参考地区信息价。 2)投标报价要求:凡报价超过总价的视为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按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近三年(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起往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生态环保治理类EPC总承包业绩(仅限生态修复、流域(或面源污染)治理、污水处理项目;本业绩必须是投标人以独立身份承接,若以联合体身份承接的,则投标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方才可为有效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④拟派项目人员均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为准,加盖核定章或缴费章的均视为有效)或提供从社保管理机构网上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提供扫描件)。(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6)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注:①以上资格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的电子证书扫描件(如有);②本次招标要求提供的所有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如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投标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9月26日至2023年09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等,本项目实行“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数量法”。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服务系统(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溪分局
代理机构: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东风路319号
地址:
竹溪县利群小区1号楼二单元9楼
邮编:
442300
邮编:
442300
联系人:
权开国
联系人:
付云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9月25日
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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