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文化提升招标公告
河南
-新乡市
招标编号: XCYJ2023-052
项目所在地:许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 企业文化提升 已由 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资金 , 招标人为 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内容: 企业文化提升(企业文化装置、宣传栏、旧宣传栏移位、形象墙、门牌、文化标语、荣誉墙、展架等 18 类),价格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
2.2 项目地点: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富思特烟机配件有限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基本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 (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未被列入招标人及烟草行业供应商“黑名单”(禁止期限内);
3.7 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等状态的;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3 年 9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8 日每日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14 : 30 至 17:00 (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
4.2 获取要求:获取人 ( 投标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 持 : ① 《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 到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
4.3 获取地点: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芙蓉商务中心 1 号楼 21 层 2117 ;
4.4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 / 本,售后不退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0 月 1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点: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芙蓉商务中心 1 号楼 21 层 2117 房间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3 年 10 月 1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芙蓉商务中心 1 号楼 21 层 2117 房间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至开标地点,以投标文件到达签收时间为准。
七、其他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 )、河南省电子( )、中国( )和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内网。
7.2 其他应说明事项: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如有需要请书面提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不接受联合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1) 名称: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 地址:许昌市永昌路 6 号
(3) 联系人:
(4) 电话:
(5) 电子邮箱:
(6) 邮编: 461000
9.2 招标代理机构:
(1) 名 称:
(2) 地 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芙蓉商务中心 1 号楼 21 层 2117 房间
(3) 联系人:
(4) 电 话: /
(5) 电子邮箱:
(6) 邮 编: 4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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