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高铁基础设施段2023年计量器具委外溯源项目采购公告
江西
-南昌市
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高铁基础设施段 202 3 年计量器具委外溯源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 NCGTJCSSDXJ -202 3 - 45 )
一.采购条件
现就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高铁基础设施段 202 3 年计量器具委外溯源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询价内容
本项目共 1个包件。
三.报价人资格及要求 (提供电子版扫描件)
3.1营业范围: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报价人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人营业范围应符合计量器具溯源要求。根据《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贯彻“经济合理,就地就近”原则,限南昌本地有实验室的溯源机构参与报价。
3.2质量保证能力和许可认证:报价人应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项目的CNAS校准实验室认可证书(或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或法定计量检定计量授权书,并提供相关证书。
3.3运输方式及到达费用负担:计量器具取送由报价人负责,每月至少保证四次取送(每周一次),计量器具取送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南昌西站铁路综合楼南昌高铁基础设施段计量室。
3.4交付时间:在收到采购方交付计量器具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溯源工作,并出具纸质检定或校准证书。
3.5其他履约信用: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报名。
①发生拉拢、腐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和公司出资设立的企业。下同)党员、干部和职工的行为,致使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干部和职工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四风”纪律要求以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处理、企业纪律处分或司法处罚且仍在处理期的供应商(包括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控股子公司、涉案行为人)。
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
③近二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调整合作关系或通报质量不合格,以及被南昌局集团公司认定存在不良行为或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供应商。
四.报价方式
4.1 获取方式:在注册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供应商在系统内报名响应,相关采购文件。
4.2 公告时间:202 3 年 9月 26 日 14:30至202 3 年 10 月 8 日 12:00止。
4.3 报价的起始、截止日期及时间:2023年9月 26 日 12:00起至20 23 年 10 月 8 日 12:00截止,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函》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其他 资质 证明材料扫描件, 邮箱;
4.4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的《报价函》()、资格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必须与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5 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报价函》进行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单位信息栏目(已标黄)不能为空,对应供货项目报价,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和《报价函》,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前,视同无效报价。
5.2 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方法进行评审,以单份报价函中包件合计金额作为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5.3 对报价人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其中,“不含税价”为包到不含税单价,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非13%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税率”栏填写税率,如不填写则默认为13%增值税。对报价人不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项目价格以含税价格进行评审。
5.4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报价,以及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我方邮箱接收邮件时间超出“报价截止时间”,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5 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6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采购公告》及《报价函》相关要求。
5.7包件如有两家及以上相同最低报价,则不推荐成交供应商。
5.8报含税单价不得超单价最高限价(含税)。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高铁基础设施段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南昌西站铁路综合楼南昌高铁基础设施段计量室
项目联系人:杜工
电话: __
接收报价函邮箱:
本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铁路 95306网媒介上发布。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高铁基础设施段物资招标办
日期:202 3 年 9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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