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磬阳渔沟120MW地面光伏项目部分光伏组件设备搬迁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
-宿州市
灵璧磬阳渔沟 120MW地面光伏项目部分光伏组件设备搬迁服务项目中标( 成交 ) 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EP-LBQT2023017
二 、 项目名称: 灵璧磬阳渔沟 120MW地面光伏项目部分光伏组件设备搬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慎城镇经开区管鲍路与罗洋路交叉口东北 460 米
中标(成交)金额: 319500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类 |
名称: 灵璧磬阳渔沟 120MW地面光伏项目部分光伏组件设备搬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 “灵璧县?刈由?-九顶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年产990万吨砂石骨料”项目 廊道 #28箱逆变西北侧40串光伏组件(0.25MW),及2条过路高压线缆(深埋1米)整体搬移迁建至新地块 。 服务要求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 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内容 服务标准:达到现行国家相关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坤明(组长)、 解大江 、 张若岩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3#楼29楼,联系方式:需解锁。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州朝岳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镇丽景花园 D 区东北角(虞姬大道和园亭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胡主任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南翔云集商业街 3#楼29层
联系方式: 需解锁、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 工
电 话: 需解锁、 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