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铁塔2023年耕地保护田长制先行县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北京
清远铁塔 2023 年耕地保护 “ 田长制 ” 先行县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清远铁塔 2023 年耕地保护 “ 田长制 ” 先行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1 采购内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耕地保护 “ 田长制 ” 先行县建设综合服务项目设备采购。包含耕地保护视频监控服务、 “ 田长制 ” 监控指挥调度平台、宣传等服务所需的设备。
1.2 项目预算:含税预算金额约 49.82 万元(含税),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签订最高金额。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 1 )在前期获取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已明确核心设备大华 DH-SD-6CABCDE-XYZ-XY 、 DH-PSDW832XYZMS-ABC 作为本项目指定设备品牌型号;
( 2 )项目核心设备制造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书面制造商授权书,授权为本项目的合作代理商;
对照《关于印发两翼业务采购支撑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国铁塔( 2022 ) 15 号)中的第 7 条:在成交通知、投标文件或合同中已明确供应来源、规格型号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符合《广东铁塔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2023 年 5 月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 5 款 “ 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 ,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 )、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 2023 年 09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07 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1. 项目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十七号长线局综合楼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
采 购代理机构:
地址:浙江省 杭州市春波路 999 号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2. 异议渠道(只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异议接收邮箱: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2023 年 0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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