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工程材料抽测服务磋商采购公告
江苏
-苏州市
项目概况 2023年度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工程材料抽测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13日09:30时(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S2023-C-002
项目名称:2023年度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工程材料抽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壹佰叁拾肆万元整(¥1340000.00元)
采购需求:对市级政府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改造等非经营性工程项目现场,直接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建筑节能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原材料、设备和构配件等主要材料进行随机抽样检测,并形成检测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项检测机构资质(核定检测项目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及备案检测机构资质。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至 2023年10月10日 。
2、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3、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市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
(2)CA办理咨询电话:。
(3)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QQ:2026988069、895706745、864274166。
(4)签章使用问题:联系电话:4006776800;QQ:3269174593、3064437102。
6、电子化投标要求:
(1)供应商需要通过CA证书报名并采购文件,并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响应文件的加密和上传。
(2)响应单位需携带加密文件的CA证书,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完成解密;未能完成CA解密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响应。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3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中心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0月13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补充通知。供应商通过“苏州市”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2、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3、质疑形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需报名登记表、保留“网上报名截图”,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4、质疑要求:
1)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网上报名确认单”。
2)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现场接收或邮寄(不接收快递到付)。
3)质疑联系部门:符美婷、、范万红
电 话:
接收地点:苏州市西环路902号629室
八 、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锦帆路239号
联系人:
电 话:0
2、 采购代理 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地 址: 苏州市西环路902号629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美婷、、范万红
电 话:
2023年09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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