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折叠式充电电动自行车采购招标公告
河南
-郑州市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折叠式充电电动自行车”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DGTDGD20230927-4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折叠式充电电动自行车”采购招标人为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段运营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折叠式充电电动自行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集团公司供电部重点工作要求,为满足接触网鸟害及异物应急处置需求,需采购电动自行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备投标物资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的营业资质应具备投标设备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备投标物资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及直接授权的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的营业资质应具备投标设备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资信证明。投标人的营业资质应具备投标设备的经营范围。
4.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产品符合国标、铁标相关要求,无不良运行记录。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 «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收接受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5.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资料须附声明。
6.投标人须及时在上(中国铁路95306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
7.投标人标书应装订成册不可拆卸。标书制作过于简单,实质性响应内容不完整,将导致废标。
8.与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存在前期项目异议的供应商本次不接受招标。
9.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9月28日 至 2023年10月10日 ,每日上午 08:00 至 12:00 (上午),下午 14:00 至 17:30 (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南省管城回族区心怡路与陇海路交汇处向东350米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 ,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20日 09:00 ,地点为 河南省管城回族区心怡路与陇海路交汇处向东350米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 。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
地 址: 河南省管城回族区心怡路与陇海路交汇处向东350米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
邮 编: /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9. 其他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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