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大冶市宅基地两项试点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
-黄石市
大冶市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大冶市宅基地两项试点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9-27 阅读次数:2 【】
项目概况
大冶市宅基地两项试点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B0107-202309-ZCFW1254
2. 采购计划备案号:420281-2023-00729
3. 项目名称:大冶市宅基地两项试点技术服务项目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预算金额(万元):245
6. 最高限价(如有):245.0万元
7. 采购需求:
8.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政策咨询服务工作在4个月内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专项整治工作在10个月之内完成。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政府采购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提供服务的投标人应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资质范围须包含行政区域界线测绘与不动产测绘)。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3年0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 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 方式: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黄石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0063/#/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使用CA方式
(1)供应商账号注册
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进入“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依据指引填写,完成注册。注意填写信息应合法、真实、有效和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方可办理CA。
(2)CA办理
办理方式1:线上办理
办理:8088/hbcaysl/web/businessQuery.jsp?projectId=75d2eff07cf94c28b644ad37f068b850
或者打开黄石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门户网站——首页——CA办理,点击【CA办理】按扭,进入相关页面办理。您可在“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中心,《黄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来查看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如您在证书业务申请中遇到问题,请尽快联系客服(服务热线:400-870-8080 企业QQ:4008708080)
办理方式2:线下办理
潜在供应商如果线上办理不成功,可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黄石市经济开发区铁山区金山街道园博大道289号黄石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注意,因CA未办理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招标文件和投标
已有登录账号并已办理CA证书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可访问项目并招标文件和网上投标,如未办理CA证书则无法网上投标 。
4.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开始时间:2023-09-28 08:30(北京时间)
2. 截止时间:2023-10-18 09:30(北京时间)
3. 地点: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 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0063/#/index) 2.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本项目将在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 3.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4.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冶市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地址:大冶市七里界路25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 蔡甸街汉阳大街90附2号026室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雷 杨楚君 刘晓栋 张靖佶
电话:
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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