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水利局2023年宜宾市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二期监测设备运行维护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四川
-宜宾市
中标公示
业主单位
一、合同编号: N5115012023000303-1
二、合同名称: 2023年宜宾市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2016-2018年)二期监测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三、项目编号: N5115012023000303
四、项目名称: 2023年宜宾市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2016-2018年)二期监测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宜宾市水利局
地址:真武路38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
供应商(乙方):需解锁
地址:东陂北二路169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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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年宜宾市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2016-2018年)二期监测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 1(套) | ¥298,888.00 | ¥298,888.00 | 1、对在线监测点进行运行、巡查、维护,对坏损设备进行维修、更换等。 2、在服务期间保障系统通信通畅、确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监控数据及时率、在线率、上报率均达到90%及以上),确保监控数据实时上传至四川省水资源监控平台,监测点数据达到四川省水资源监控平台相关要求。 3、各监测站点通讯费的缴纳和流量计年度校准。 4、所更换设备的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年。 5、运行维护单位须有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相关硬件备用件,备件应及时、充足,备件必须满足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相关技术要求。 6、运行维护单位每天需安排专人查看四川省水资源监控系统监测点位运行情况,若存在问题应立即报告并当天处理。 7、成交供应商须每季度安排专人对各监测站点进行至少一次现场巡查,填写巡查记录、提供巡查证明(巡查工作照片、视频等)。 8、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巡查人员发现问题应在1小时内向运行管理单位报告,做到信息通畅。 9、设备损坏(一次仪表、二次仪表、RTU、FTU、电源系统充电适配器、充电控制器、交流避雷器、直流避雷器、太阳能板、蓄电池等),应在2天之内更换设备且保证数据质量达到90%以上。 10、对维护工作需要形成维护月报、全年形成维护年报。 |
合同金额: 298,888.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捌佰捌拾捌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3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9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宜宾市水利局
2023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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