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红池坝银厂坪景区供水工程
重庆
-巫溪县
巫溪县红池坝银厂坪景区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巫溪县红池坝银厂坪景区供水工程( 项目名称 ) 已由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巫溪发改发〔 2022 〕 682 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和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巫溪县盛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巫溪县盛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巫溪县红池坝景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新建取水泵站 1 座,建筑面积 476 ㎡; DN400 涂塑复合钢管输水管道 5685m ;高位水池 1 座,水池长度 27.3m 、宽度 23.4m 、高度 5.55m 、池内水深 4.6m 。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2613.56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267.55 万元
2.4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及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 ( 含补遗、答疑 ) 的所有工作内容。若施工图纸中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 , 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9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网(巫溪县)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网(巫溪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10-08 12: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3-10-10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网(巫溪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0-31 1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监督网、重庆市网(巫溪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巫溪县盛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丰益路181号 | 地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5号A幢塔楼 |
联系人: | 周老师 | 联系人: | 张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023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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