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南车辆段鹰潭检修基地空气源维修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江西
-南昌市
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南车辆段鹰潭检修基地空气源维修项目公开询价采购(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昌南辆采﹝2023﹞064号)
一.采购条件
因第一次公开询价采购,不满三家报价。 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南车辆段现就鹰潭检修基地空气源维修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询价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包件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采购 数量 | 维修期限 | 维修地点 | 备注 |
1 | 鹰潭检修基地空气源维修 | 鹰潭检修车间、鹰潭东站修所空气源热泵各1套,包括水箱、6台压缩机、热泵系统等。 | 项 | 1 | 15 日内,质保期一年。 | 南昌南车辆段鹰潭地区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质量保证能力:维修单位要熟悉各型空气源热泵技术参数,有相应的维修技术及业绩。
3.3 .其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报名。
四.报价方式
4.1 .获取方式:1《报价函》、2《空气源维修单价明细报价函》。
4.2 .公告时间:2023年9月28日11:00至2023年10月3日17:00
4.3 .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将密封的报价函及相关资料在公告结束前递交到项目联系人处,否则为无效报价。
4.4 .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的《报价函》(1)和《空气源维修单价明细报价函》2、资格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必须由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5 .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和《空气源维修单价明细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 .《报价函》、《空气源维修单价明细报价函》进行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所有栏目不能为空,必须每项报价,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2 .报价人填报报价单前须进行现场技术对接,确认维修项目及现场安装情况,合理进行报价。未联系进行现场技术对接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5.3 .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方法进行评审,以单份的《报价函》和《空调器维修单价明细报价函》的各合计金额作为最终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5.4 .对报价人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其中,“不含税价”为包到不含税收金额,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请在“税率”栏填写税率,如不填写则默认为13%增值税。
5.5 .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报价,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6 .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7 .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相关要求。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县鹰潭镇向铁北大道15号
项目联系人:戴工 电话:、
本次询价公告在媒介上发布。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招标办
2023 年9月28日
1:报价函
2:空气源维修单价明细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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