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品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辽宁
-鞍山市
海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品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海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381-00235
项目名称:海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30,000.00
最高限价(元):2,03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04月30日前完成(2023年12月前完成外业调查和样品采集工作的60%)(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及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5,789,800.00
最高限价(元):5,789,800
采购需求: 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及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及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001包组:具有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供应商;002包组:1.具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MA);2.供应商应入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003包组:具有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供应商。3.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6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0月0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中心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按照采购文件中给定格式提供),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3、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标(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所投包号”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可通过现场递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提交(电子邮件形式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本项目供应商可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也可以在线参加腾讯视频会议,参与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到现场参与开标会议的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标(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可以使用“腾讯会议”APP参加视频会议,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提前并进行注册,参加开标会议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名修改为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未按时参加参加视频会议且未到现场开标,造成投标(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对于未参加网上开标会议且未到现场开标的投标人视为默认认同开、评标的程序,相关投标人不得事后对开、评标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腾讯会议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表”。
本公告在辽宁、海城市网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为准。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自行关注相关公示信息,代理机构不再对更正信息等其他信息进行通知,关于本项目的信息以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如供应商未及时获取信息,后果自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城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 海城市环城西路2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经济开发区兴海大街113-s2清华木业2楼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市顺城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9210080100240815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纪庆付
电 话: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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