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镇五道沟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辽宁
-丹东市
同兴镇五道沟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同兴镇五道沟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18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3-210604-00075
项目名称: 同兴镇五道沟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001
预算金额 ( 元 ) : 3,039,158.01
最高限价 ( 元 ) : 3,039,158.01
采购需求: 新建混凝土道路,排水管线、管涵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起 60日历天内施工完毕(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2)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 (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
(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3 年 10 月 08 日 08时 00 分 至 202 3 年 10 月1 2 日 1 7 时 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线上获取
方式: 线上
售价: 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8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辽宁
六、开启
时间: 2023年10月18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中心(丹东市银河大街 10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及“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锁现场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及二次报价,也可由供应商自行远程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间。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 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振安区同兴镇人民政府
地址: 丹东市振安区同兴镇兴园路 2号
联系方式: 张镇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沙河镇街 81-2号
联系方式: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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