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万泉街道办事处采购社区工作者及社区辅助社工的工作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沈阳市
公告发布时间:2023-10-07 00:00:00 原文链接地址
(大东区万泉街道办事处采购社区工作者及社区辅助社工的工作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东区万泉街道办事处采购社区工作者及社区辅助社工的工作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4-00245 项目名称:大东区万泉街道办事处采购社区工作者及社区辅助社工的工作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50,000.00 最高限价(元):633,75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大东区万泉街道办事处下辖有 13 个社区,社区工作者 169 人及辅助社工 1 人,为深入落实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举措,切实解决用餐保障工作,现通过招标形式,为社区工作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午餐服务。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等有关食品安全相关法规,确保全体工作者的安全用餐。 二、供餐模式和供餐时间 1. 供餐模式 定点就餐或配餐的方式。中标单位在有加工条件的社区食堂进行统一加工制作完成后,安排车辆及送餐人员将每日的供餐食品分别送到指定地点。中标单位需配备配送车辆及配送人员,确保特殊天气情况下能够按时配送到点位。 2. 开餐时间 午餐: 11:30-12:00 三、供餐标准及付款方式 1. 餐费标准:按照每年每人不超过 3750 元,且每月每人不超过 312.5 元的标准落实工作餐费。按每月实际发生额结算,本项目年预算为 633750 元。 2. 菜品搭配:主荤、副荤各一道、素菜两道、主食一种。 四、服务期限 合同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主)。 五、服务地点: 大东区万泉街道办事处下辖 13 个社区。 六、食安管控: 1. 中标单位应选用资质齐全的原材料供应商,建立健全合格的供应商库,保证正规渠道采购新鲜、卫生的食材。详细记录供货商进货台账。 2. 中标单位要保持运营场所的环境、操作规范和出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有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应建立健全食堂整体运营方案。如若发生因食物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中标单位承全部责任。 3. 中标单位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断水、断电、特殊天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为社区工作者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4. 中标单位应按规定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 48 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 125g 。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立即封存,备查。 七、原材料标准 1. 米: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包装完好无破损。不能发霉变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质量标准。 2. 面:小麦粉,面粉颜色正常,包装完好无破损。不能发霉变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质量标准。 3. 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使用日期距质保到期不少于三个月。 4. 食用油:食用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5. 蔬菜类:所有蔬菜应农药残留不超标且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6. 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 7. 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以等级质量优等的大品牌厂家为主。 8. 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9. 鲜蛋类: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保证新鲜。 10. 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11. 配菜类:葱花、生姜、蒜、蒜苗、芹菜,其它配菜类根据市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12. 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干杂类根据市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 13. 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豆制类根据市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八、其他要求: 1. 从业人员需根据食堂实际情况自行配置。食堂所有员工由中标单位自行招聘,食堂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2. 一经录用的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街道及社区有权监督检查。 3. 制定食谱,保证每周餐品不重样,品种多样化。荤素搭配合理,健康,营养均衡。 4. 保证食材的新鲜、卫生。加工失误 ( 过生或过糊 ) 的饭菜不供应。厨房要保持设备整洁划一。工作台、餐具、炊具、地面、墙面按时消毒,干净无异物、异味冰箱保持干净卫生,分档分类存放食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后壹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8日 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10楼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4号千缘财富星座A座10B34室) (辽宁上同时提交响应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万泉街道办事处 地 址: 东逸街27号万泉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4号千缘财富星座A座10A10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2100167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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