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永安河河堤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宝鸡市
项目概况
麟游县永安河河堤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宝鸡市中心网站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BJ2023-045
项目名称:麟游县永安河河堤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麟游县永安河河堤水毁修复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2,5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508,705.4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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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修筑围堰导流、挖填土方、打入钢管桩、砌筑衡重式挡土墙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10,000.00 | 2,508,705.43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麟游县永安河河堤水毁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2.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麟游县永安河河堤水毁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已缴纳近一年的养老保险证明);3.3、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连续已缴纳近一年的养老保险证明;3.5、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3.6、提供近三年供应商及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及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后附中标公示网站查询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3.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连续(2022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8、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连续(2022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或相关说明并加盖公章);3.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08日 至 2023年10月1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宝鸡市中心网站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宝鸡市中心五楼第8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0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宝鸡市中心五楼第8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初次登录宝鸡市平台前应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和企业信息绑定。CA锁办理地址及流程: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宝鸡市中心4楼2号窗口(办理流程.html)。2、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3、报名信息确认:报名成功后,供应商持报名回执单、 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与原件保持一致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至 宝鸡市高新开发区站前大道万晟 ·荣耀景城7-2-01号 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电子招标文件,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开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招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中心-服务指南-专区-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麟游县住建局
地址: 麟游县杜阳路3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宝鸡市高新开发区站前大道万晟·荣耀景城7-2-0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工
电话:
2023年10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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