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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20kv以下工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变更公告

广东

-

清远市

发布时间:2023-10-08
变更公告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20kV以下工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20kV以下工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CG-2023-086)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资金 , 项目资金 已落实 ,招标人为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招标人: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2 采购代理机构:

2.3 项目名称: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20kV以下工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2.4 项目编号:CG-2023-086

2.5 项目地点:清远市

2.6 项目类别:工程类

2.7 项目类型:框架

2.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范围

3.1 标的物清单及标段划分情况:

序号

标段名称

所属区域

估算金额 (万元)

中标入围数量

最高投标费率

投标 保证金

(万元)

1

/

清远北部片区(连山、连南、连州、阳山)

210

1

100 %

1.77

注:

本项目预估金额人民币 210万元。预估算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2 招标范围: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服务项目,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有相应具备专业的项目管理经验的技术服务人员,开展专业技术服务,提供专业的意见及工作支持,配合公司开展项目管理等工作,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10万元。

3.3 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3.4 框架协议采购期限:

①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上限(需求预测量×(1+20%))时,即终止该成交单位的框架协议。

②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需求预测量8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③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需求预测量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1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

3.5 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已委托供应商实施的项目,在框架协议有效期截止日期仍未完成的,招标人有权确定供应商是否需继续为该部分项目提供技术服务。

3 .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四、 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完成注册。 (提供截图)

3

投标单位在 工程所在 地政府、、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

投标单位 未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投标单位未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对于存在 下列情形 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 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 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 投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或劳务派遣资质

2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有效期内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

3

人员资格要求:

1、现场作业负责人:具备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以下分子公司(供电局)组织的工作票“两种人”资格或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2、安全监护人: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3、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有关部门或行业颁发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如高空作业证、高压电工证、低压电工证、焊工证、砌筑工证等),或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4、中标单位必须承诺签订合同后60天内提供满足我公司的需求的人员(含必须的证件),不能提供或延迟提供的我方将采取罚款或取消合同的处罚。(提供承诺函)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

1)现场作业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各不少于3人,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2)以上人员提供截止开标前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和有效的意外保险证明)。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9月26日17时00分00秒2023年10月13日17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在线报名并按时购买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 如下 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5.2 招标文件工本费用及注意事项

( 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套(按标段)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 ,通过 (公对公) 电汇或转账方式缴交,售后不退。 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款项汇到收款账户,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 如下信息: CG-2023-086+招标文件工本费

( 2)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电汇凭证扫描件,并填写电子邮箱( 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电子发票 )。待采购代理机构审核确认后方可在文件发售结束时间前电子版招标文件( 必须在文件获取结束时间前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文件而影响投标 )。

为不影响招标文件工本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提交。

( 3) 同一投标单位报名同一项目的多个标段,可一 并缴交 招标文件工本费。 如报名多个项目的,则不能 合并支付 。

( 4)投标人在平台中提交购买招标文件订单时请正确填写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 6) 招标文件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

开户 银 行:清远市建行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440017 60301053004129

5.3 供应商注册、审核及CA办理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 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网址 , 并购买供应商 CA数字证书 。注册审批通过后投标人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购买 招标 文件,详见 “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投标指引”。

投标人登记咨询电话: 4008100100转4 ( 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 4 : 0 0-17:00

注: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 3天完成此项内容。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 开始 时间: 2022年 9 26 17 时 0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 3 1 0 31 09 0 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 。

6.3 投标 文件均以标段(如有)为单位递交。

6.4 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6. 5 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6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见招标文件要求。

6.7 重要提醒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讨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重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

( 1) 与其他投标人招标文件的 IP 地址 、 投标文件的 CPU序列号 及 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

( 2) 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 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

( 3) 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 MAC地址 一致 。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 (标的/标 包 / 标段 )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媒介为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高新开发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 代理机构 ****

地址:清远市清城桥北一路 163号内I楼首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7 63-3300899(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九、异议

9.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 “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 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9.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 (模板)》。

(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 复印件。

(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 ;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 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9.3 异议提出的时限

(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9.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9.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视情节处没收投标保证金,限制一定时期内不得参加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招标单位所组织招投标活动等的处罚。

十、 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 电话:

招标人: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 代理机构:

202 3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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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QQ:3804756783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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